南昌市关于特殊建设工程消防设计审查中局部调整消防设计文件免于提供规划调整许可材料的通知(试行),为深入贯彻党中央、国务院关于优化政务服务、推动“高效办成一件事”的决策部署,持续优化营商环境,切实提升消防设计审查工作的审批效能,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建设工程消防设计审查验收管理暂行规定》(住建部令第58号)《江西省建设用地规划许可和建设工程规划许可管理办法(试行)》《江西省建设工程土地核验与规划核实管理办法(试行)》等法律法规及文件规定,结合本市实际情况,现就特殊建设工程消防设计审查中局部调整消防设计文件免于提供规划调整许可材料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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