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建设工程施工消耗量标准》(DB11/T 2382-2024)附录A房屋建筑与装饰工程“A-4-43~A-4-45加气混凝土条板墙”项目的工作内容中是否包含沿洞口布置的附加角钢? 答:《建设工程施工消耗量标准》(DB11/T 2382-2024)附录A房屋建筑与装饰工程“A-4-43~A-4-45加气混凝土条板墙”项目依据《建筑构造通用图集》(12BJ2-3加气混凝土砌块、条板)编制,已综合考虑了条板与其他结构连接处的锚固角钢等(通常为100mm或150mm长),未包含沿洞口处布置的附加角钢。 2.《建设工程施工消耗量标准》(DB11/T 2382-2024)附录A房屋建筑与装饰工程A.12.9幕墙工程相关项目的工作内容中是否包含化学锚栓? 答:不包含。 3.《建设工程施工消耗量标准》(DB11/T 2382-2024)条文说明第6章通用安装工程第4节电气设备安装工程“6.4.4 排管敷设未包括土方、砌筑、混凝土、模板、钢筋、检查井等项目。”上述项目如何执行? 答:红线范围内房屋建筑项目室外排管敷设工程土方、砌筑、混凝土、模板、钢筋、检查井按房屋建筑与装饰工程和构筑物工程相应项目执行;红线范围外市政项目的排管敷设工程土方、砌筑、混凝土、模板、钢筋、检查井按市政工程相应项目执行。 4.《建设工程施工消耗量标准》(DB11/T 2382-2024)附录C通用安装工程“表C.4.53-2太阳能电池板安装”工程量计量单位为“组”,如何判断为一组? 答:一个汇流箱所带的太阳能电池板为一组。“表C.4.53-2太阳能电池板安装”适用于总功率在30000Wp以下的项目,超过该功率时可按《建设工程施工消耗量标准》(DB11/T 2382-2024)的施工消耗量的测定规则和消耗数量的计算规则等,参考类似项目,自主测定。 5.《建设工程施工消耗量标准》(DB11/T 2382-2024)通用安装工程中管道安装项目按管道公称直径进行项目划分,如设计图纸标注管道规格为管道外径,应如何执行? 答:需与设计确认管道外径与公称直径的换算关系,根据换算后管道的公称直径规格执行相应项目。 6.执行《建设工程施工消耗量标准》(DB11/T 2382-2024)第7章市政工程,当管道位于道路下方,且与道路工程同期施工时,管道土方挖土深度如何确定? 答:《建设工程施工消耗量标准》(DB11/T 2382-2024)第7.1.6条规定:管道挖土深度从设计图示原地面标高或根据土方工程施工组织设计结合现场实际确定的标高,算至管道基础(含垫层)底标高。当管道位于道路下方,且与道路工程同期施工时,管道土方挖土挖深度可按下列规定计算: (1)管道位于挖方路基段时,挖土深度从设计路床顶标高算至管道基础(含垫层)底标高; (2)管道位于填方路基段,且原状地面标高-管道顶标高≥0.5m时,挖土深度从原状地面标高算至管道基础(含垫层)底标高; (3)管道位于填方路基段,且原状地面标高-管道顶标高<0.5m时,挖土深度从管顶以上0.5m处算至管道基础(含垫层)底标高。 7.执行《市政工程工程量计算标准》(GB/T 50857-2024)编制工程量清单时,当管道位于道路下方,且与道路工程同期施工时,管道土方挖土深度如何确定? 答:《市政工程工程量计算标准》(GB/T 50857-2024)附录A.4.4条规定:挖沟槽土方中的挖土深度,指原地面标高到槽、坑底的平均高度。当管道位于道路下方,且与道路工程同期施工时,管道土方挖土深度可按下列规定计算,并应在相应工程量清单项目的计算规则中予以明确。 (1)管道位于挖方路基段时,挖土深度从设计路床顶标高算至管道基础(含垫层)底标高; (2)管道位于填方路基段,且原状地面标高-管道顶标高≥0.5m时,挖土深度从原状地面标高算至管道基础(含垫层)底标高; (3)管道位于填方路基段,且原状地面标高-管道顶标高<0.5m时,挖土深度从管顶以上0.5m处算至管道基础(含垫层)底标高。 8.《建设工程施工消耗量标准》(DB11/T 2382-2024)市政工程土石方、旧路材料等外运工程量按挖方总体积减去填方总体积计算,填方体积是否需要折算为天然密实方体积? 答:《建设工程施工消耗量标准》(DB11T 2382-2024)附录D.1市政工程通用项目中,土石方工程(含旧路材料)挖、装、运体积均按天然密实(或拆除前的实体)状态考虑,填方体积按设计或施工规范要求的压实状态考虑。因此,计算土石方工程(含旧路材料)外运工程量时(挖方总体积减去填方总体积),填方体积应折算为天然密实体积。回填压实体积与天然密实体积折算系数可参考下表取值: 体积折算系数表 回填压实体积 天然密实体积 土方 石方 旧路材料 1 1.16 0.92 0.92 例如:某工程,土方设计图示的挖方量为1000m3,设计图示回填方工程量为500m3,参考上表,则土方外运工程量应为1000-500×1.16=420m3。 9.《建设工程施工消耗量标准》(DB11/T 2382-2024)附录D.4管网工程中,泥水平衡顶管机械设备及附属设施安拆项目,材料“法兰阀门”(编码194100050000)的规格是否与顶进管道的规格相同? 答:不同,法兰阀门(编码194100050000)的规格为DN100。 10.《建设工程施工消耗量标准》(DB11/T 2382-2024)附录D.4管网工程中,顶管水泥浆填充子目、触变泥浆子目,材料“阀门”(编码190000010000)的规格是否与顶进管道的规格相同? 答:不同,阀门(编码190000010000)的规格为DN50。 11.执行《园林绿化工程工程量计算标准》(GB/T 50858-2024),依据《建设工程施工消耗量标准》(DB11/T 2382-2024)附录E.2绿化工程编制最高投标限价的,栽植项目工作内容已包含所需的树木支撑安装及拆除,在编制工程量清单时,《园林绿化工程工程量计算标准》(GB/T 50858-2024)附录D.3“050403001树木支撑架”是否还需单独列项? 答:附录D.3“050403001树木支撑架”无需单独列项,其工作内容并入附录A移植花木或栽植花木相应清单项目。 12.执行《园林绿化工程工程量计算标准》(GB/T 50858-2024)编制工程量清单时,附录D.2“050402001植物养护”是否可并入附录A移植花木或栽植花木相应清单项目,措施项目清单中不再单独列项。 答:附录D.2“050402001植物养护”包含的“从竣工验收到移交期间的施肥、除草、病虫害防治、修剪、除杂草、松土、灌溉排水、环境清理等”工作内容可并入附录A移植花木或栽植花木相应清单项目,并在项目特征中补充养护相关描述,如:养护等级、期限等,措施项目清单中不再单独列项。 13.2018年《北京市建设工程工期定额》(以下简称《工期定额》)第二部分市政工程第三章管道工程说明“五、工期计算规定:(三)相同材质、结构、施工方法的管道管径或方沟净宽不同时,以对应管道长度按加权平均值计算。”如何理解该规定? 答:相同材质、结构、施工方法的管道管径或方沟净宽不同时,计算定额工期时,应先分别计算不同管道管径或方沟净宽对应总长度的工期,再以各自对应管道长度的权重,计算加权平均工期。 以某排水管道工程为例,管道材质为钢筋混凝土管,结构类型混凝土基础,总长度1000m,平均槽深4.5m,其中DN800mm管道长400m,DN1000mm管道长300m,DN1400mm管道长300m。按照《工期定额》,定额工期计算如下: (1)计算不同管道权重 DN800mm:400÷1000=0.4 DN1000mm:300÷1000=0.3 DN1400mm:300÷1000=0.3 (2)以对应管道总长度1000m(长度查“1000以内”)和平均槽深4.5m(槽深查“6以内”)确定不同管径的定额工期 查《工期定额》子目3-24-2,DN800mm定额工期为80天 查《工期定额》子目3-27-2,DN1000mm定额工期为95天 查《工期定额》子目3-30-2,DN1400mm定额工期为105天 (3)根据权重计算定额工期 定额工期=80×0.4+95×0.3+105×0.3=92天 14.发包人独立/平行发包且与总承包同期施工的专业工程,其安全生产标准化措施费如何确定? 答:发包人独立/平行发包且与总承包同期施工的专业工程,施工现场安全生产标准化管理目标的等级要求应当与总承包合同约定的等级标准一致,其安全生产标准化措施费需结合总承包合同关于总承包服务费的服务内容、总承包人与专业承包人的工作界面等约定和工程实际,根据建筑施工安全生产标准化考评管理工作要求,按相应施工措施方案和市场价格测算确定,与总承包人的措施投入不得重复。 15.《建设工程工程量清单计价标准》(GB/T 50500-2024)第3.2.4项规定“发包人提供材料、承包人负责安装的清单项目,其清单项目综合单价应包括承包人自身应承担的安装损耗,但不包括发包人提供材料的价格,以及按本标准附录G.1中表G.1.1发包人提供材料一览表的约定由发包人承担的损耗费用和相应的总承包服务费用”,招标人依据《建设工程施工消耗量标准》(DB11/T 2382-2024)(以下简称《施工消耗量标准》)、《北京工程造价信息》等编制最高投标限价时,发包人提供材料是否作为计算现场管理费、企业管理费及利润等费用指标中间值的基数? 答:按照《关于执行〈建设工程工程量清单计价标准〉及配套工程量计算标准的实施意见》(京建发〔2025〕377号)相关规定,最高投标限价依据《施工消耗量标准》、《北京工程造价信息》等编制的,现场管理费、企业管理费、利润应由招标人自主测算并参考《北京工程造价信息》基准期发布的费用指标合理确定,不得低于相应费用指标的中间值。《施工消耗量标准》中列明的材料由发包人提供时,费用指标的中间值采用费率方式计算确定且计费基数含材料费的,应按包括上述发包人提供材料的价款确定。 16.《建设工程施工消耗量标准》(DB11/T 2382—2024)如何查看? 答:《建设工程施工消耗量标准》(DB11/T 2382—2024)由北京市地方标准公告2024年标字第16号(总第356号)发布,可通过北京市市场监督管理局网站(scjgj.beijing.gov.cn)首页>办事服务>北京市地方标准信息查询进行查阅。 17.《建设工程工程量清单计价标准》(GB/T 50500-2024)和《房屋建筑与装饰工程工程量清单计算标准》(GB/T 50854-2024)等配套工程量计算标准如何查看? 答:《建设工程工程量清单计价标准》(GB/T 50500-2024)由中华人民共和国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公告2024年第212号发布;《房屋建筑与装饰工程工程量计算标准》(GB/T 50854 2024)由中华人民共和国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公告2024年第191号发布;《仿古建筑工程工程量计算标准》(GB/T 50855 2024)由中华人民共和国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公告2024年第192号发布;《通用安装工程工程量计算标准》(GB/T 50856 2024)由中华人民共和国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公告2024年第193号发布;《市政工程工程量计算标准》(GB/T 50857 2024)由中华人民共和国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公告2024年第194号发布;《园林绿化工程工程量计算标准》(GB/T 50858 2024)由中华人民共和国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公告2024年第195号发布;《构筑物工程工程量计算标准》(GB/T 50860 2024)由中华人民共和国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公告2024年第197号发布;《城市轨道交通工程工程量计算标准》(GB/T 50861 2024)由中华人民共和国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公告2024年第198号发布。 上述国家标准可通过中华人民共和国住房和城乡建设部网站(mohurd.gov.cn)首页>政务公开>标准公告进行查阅。 北京市住建委
建设工程计价依据热点问题解答(2026年4月)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