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JGJ106-2014《建筑基桩检测技术规范》第3.3 条规定,工程桩各项目检测数量应符合下列规定:
1.低应变法检测:检测桩身缺陷及其位置,判定桩身完整性类别。建筑桩基设计等级为甲级的,检测数量不应少于总桩数的30%,且不应少于20 根;其他桩基工程,检测数量不应少于总桩数的20%,且不应少于10 根。
2.声波透射法:检测桩身缺陷及其位置,判定桩身完整性类别。检测数量不少于总桩数的10%
3.钻芯法:检测混凝土灌注桩的桩长、桩身混凝土强度、桩底沉渣厚度和桩身完整性。检测数量不少于总桩数的10%。
4.岩基平板载荷试验:确定完整,较完整,较破碎岩基作为天然地基或桩基基础持力层时的承载力。检测数量不应少于总桩数的1%,且不应少于3 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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