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路堑开挖前,定出路基地界桩和路堑堑顶、截水沟、弃土堆等具体桩位,并将路基范围内的既有房屋、道路、河沟、电力设施、上下水道、坟墓及其它建筑物拆迁或改造。清除路基地界内的全部树丛木或灌木。移挖作填路堑的原地面种植土,清理干净,集中堆放,妥善处理。
(2)高路堑边坡开挖自上而下进行,开挖坡面一次性成形,且开挖一级防护一级,对于设有锚固工程的高边坡工程开挖,严格按照从上至下的开挖施工顺序逐级开挖,待上级边坡锚固工程全部实施并产生加固作用后进行下级边坡的土石方开挖作业,逐级开挖,逐级加固,直至全部防护工程结束,防止边坡失稳产生滑坍等高边坡灾害,严禁掏洞取土,严禁采用爆破施工。
(3)在高路堑边坡地段一般山体含水量大,在渗水量大的部位及时有针对性地按设计要求施打排水平孔。为确保高路堑地段路基稳定,在边沟底设置复式渗沟,防止山体水渗入路基,产生隐患。
(4)开挖面高度每3-4m在挖掘机作业高度范围内对开挖坡面进行一次修整,按设计坡率、线形,采用机械进行,同时采用全站仪对已开挖边坡进行一次复核,以确保开挖坡面不欠挖不超挖,方可继续施工。
(5)现场施工技术人员配备坡比架、卷尺等随时对开挖边坡进行检查,以指导机械操作员。
(7)在沿溪及山坡不能横向弃置废方的开挖路段,制定可行的措施,防止废方侵占良田、河道,损害民房及用地范围以外的其他构造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