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省综合评标评审专家库水利水电工程类评标专家入库审核标准》政策解读 一、制定背景 2025年1月1日,国家发展改革委出台的《评标专家和评标专家库管理办法》正式施行;2025年9月1日,广东省政务服务和数据管理局制定了《广东省综合评标评审专家库评标专家入库标准》。我厅作为全省水利工程招标投标行业监管部门,按要求对申请入选广东省综合评标评审专家库中属于水利水电工程类的评标专家进行审核,出台《广东省综合评标评审专家库水利水电工程类评标专家入库审核标准》(以下简称《审核标准》),进一步规范和细化评标专家入库审核标准,既是落实国家、省关于水利行业招标投标领域突出问题系统整治工作的部署要求,也是强化我省水利行业评标专家管理,优化评标专家队伍结构,提高水利工程建设项目评标质量的重要举措。 二、主要依据 (一)《评标专家和评标专家库管理办法》 (二)《广东省综合评标评审专家库评标专家入库标准》 (三)《广东省综合评标评审专家库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类专业专家入库终审标准》 (四)《公共资源交易评标专家专业分类标准》 三、主要内容 《审核标准》共12条,主要内容如下: 第1条至第3条,明确适用范围与审核定位。主要是制定目的及依据、审核对象和适用范围,明确了本标准仅适用于水利水电工程类评标专家的入库、专业变更、续聘的审核。 第4条至第5条,细化基本条件与专业分类。规定了评标专家基本条件和评标专业知识要求,明确了水利工程评标专家应当具备从事相关专业领域工作满八年并具有水利水电工程类高级职称或者同等专业水平、年龄不超过65周岁、具备参加评标工作所需要的专业知识和实践经验等基本条件,细化了申请人从事规划、勘察、设计、监理、施工、咨询、建设管理、监督管理、技术审查、水文等工作的可以申请的相应评标专业类别。 第6条至第9条,量化实践经验与业绩要求。规定了申请人申请材料、工作经历证明材料、业绩证明材料等申请审核资料相关要求,明确了申请人需提供专业技术能力、工作经历、水利工程建设项目业绩、申请书、推荐书、书面承诺等申请证明材料,并细化了工作经历证明材料和各专业类别的业绩证明材料要求。 第10条至第12条,规定不予通过情形及其它事项。明确了省专家库入库、专业变更、续聘审核不予通过的情形,以及施行时间和有效期。 附件还通过表格形式明确了水利水电工程专业分类。 相关链接:广东省水利厅 广东省政务服务和数据管理局关于印发《广东省综合评标评审专家库水利水电工程类评标专家入库审核标准》的通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