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州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关于减少结建人防工程竣工验收备案纸质资料的通知

穗建人防〔2026〕643 号

各有关单位:

  为贯彻落实《广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等 7部门关于进一步做好建设项目联合验收“一件事”相关工作的通知》要求,减轻建设单位提交结建人防工程竣工验收备案纸质资料的负担,我局经研究决定,从2026年11月1日起,建设单位在办理结建人防工程竣工验收备案时,除《平战功能转换预案》(文本、图册)需提交电子及纸质文件外,其余资料均只需提交电子文件。

  专此通知。

  附件:结建人防工程竣工验收备案资料

bce186ef-a6ba-4526-bbdf-c739b263c00d.png

  广州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2026年10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