巴中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巴中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巴中市综合行政执法局 关于进一步加强全市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无障碍设施建设工作的通知 各县(区)、巴中经开区住房城乡建设(房产)、自然资源和规划、综合执法主管部门,各建设单位、施工图审查机构, 有关单位: 为深入贯彻《中华人民共和国无障碍环境建设法》,落实《住房城乡建设部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加强城市无障碍设施建设工作的通知》(建办城〔2025〕7号)要求,深化无障碍设施与主体工程同步规划、同步设计、同步施工、同步验收、同步交付使用工作,提升我市无障碍设施建设水平,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严格落实无障碍设施规划设计 新建、改建、扩建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应统一规划无障碍环境。在规划方案设计阶段,设计单位应按照《建筑与市政工程无障碍通用规范》《无障碍设计规范》《四川省建筑与市政工程无障碍设计标准》等工程建设标准及深度要求开展规划方案设计,自然资源和规划部门在审查建设工程设计方案、核发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时应重点对无障碍流线及设施配置(色彩、位置、选型等)等具体内容进行审查,不符合要求的,不予通过审查。在规划核实中未按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及其附图附件要求配建相关内容的,不得通过规划核实。 二、加强无障碍设施设计质量管理 (一)严格执行设计标准。新建、改建、扩建的居住建筑、居住区、公共建筑、公共场所、城市道路等项目,设计单位应严格按照自然资源和规划部门批准文件和《建筑与市政工程无障碍通用规范》《无障碍设计规范》《四川省建筑与市政工程无障碍设计标准》等工程建设标准进行施工图设计,单独编制无障碍设计专篇,细化无障碍设施的设计说明、增加必要的点位大样详图等内容,同时做到与周边无障碍设施匹配衔接,确保无障碍设施相关要求在施工图设计环节执行落实。 (二)提高审图质量。施工图审查机构应当按照法律法规和无障碍设施工程建设标准,对无障碍设施设计内容进行审查,重点核查规范符合性、专篇一致性、设施配置达标情况等内容,对于未编制无障碍设计专篇或未按照有关工程建设强制性标准进行设计的,审查机构不得出具施工图设计文件审查合格书。 (三)强化监督检查。各地住房城乡建设行政主管部门要将施工图无障碍设计执行工程建设强制性标准情况作为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勘察设计及施工图审查质量检查重要内容,对发现建设单位、设计单位、施工图审查机构违反工程建设强制性标准的违法违规行为,要责令整改,依法依规进行处理。 三、压实无障碍建设相关主体责任 (一)落实建设单位的首要责任。建设单位不得明示或者暗示设计、施工单位违反无障碍设施工程建设标准,不得擅自调整规划内容、变更工程设计,降低无障碍设施设计标准和施工质量,不得擅自将未经验收或者验收不合格的无障碍设施交付使用。 (二)落实施工单位的主体责任。施工单位应结合无障碍设施建设实际,因地制宜编制施工组织方案,按照施工图设计文件和施工技术标准施工,不得擅自修改设计文件,不得偷工减料,确保无障碍设施施工质量。 (三)落实监理单位的监理责任。监理单位要严格依照无障碍设施有关法律法规、技术标准及设计文件进行监理,对无障碍设施施工过程进行旁站、巡视、平行检验。 四、加强施工过程质量监管 (一)强化过程监督。各地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质量监督机构要按照设计内容,加强无障碍设施建设情况监督检查,督促项目责任单位严格按照施工图设计文件和《无障碍设施施工验收及维护规范》等施工技术标准施工。要重点对无障碍通行设施(无障碍通道、轮椅坡道、无障碍出入口、门、无障碍电梯、扶手、盲道等)、无障碍服务设施(无障碍卫生间等)、无障碍信息交流设施等的施工质量开展日常监督检查,对违反工程建设强制性标准的,责令项目责任单位限期改正。 (二)严把验收关口。各地要严格按照无障碍设施建设有关法律法规和工程建设标准督促建设单位组织开展竣工验收工作。对未按照无障碍建设强制性标准进行施工的,验收不合格的,责令限期整改,拒不整改的,不得投入使用。 (三)发挥社会监督作用。鼓励各地在项目规划、设计、验收等环节,邀请残疾人、老年人代表以及残疾人联合会、老龄协会等组织,参加意见征询和体验试用等活动,积极吸纳反馈意见予以提升无障碍环境。 五、推进无障碍设施改造提升 各地要结合城镇老旧小区改造、城市更新等项目,会同相关部门有序推进无障碍设施改造,进一步补齐城市无障碍设施短板。同时加大无障碍环境建设理念和知识的宣传普及力度,提高全社会对无障碍环境重要性的认识,引导公众自觉爱护无障碍设施,营造关心关爱特殊群体的良好社会氛围。 本通知由市住房城乡建设、自然资源和规划、综合行政执法等部门根据各自职责负责解释。自2026年5月1日起施行,有效期5年,本通知施行期间,国省市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附件:无障碍设计专篇(示例) 巴中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巴中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巴中市综合行政执法局 2026年3月30日 附件 无障碍设计专篇(示例) 一、设计依据 《无障碍设计规范》GB50763-2012 《建筑与市政工程无障碍通用规范》GB55019-2021 《四川省建筑与市政工程无障碍设计标准》DBJ51/T279-2025 其他现行国家法律法规、地方标准及相关文件 二、无障碍设计 (一)房建类 无障碍设施配建:包括无障碍车位、无障碍住房、无障碍宿舍、无障碍客房及轮椅坐席等。 无障碍路线:在总平面交通分析图中增设无障碍流线,涵盖从入口广场到建筑出入口、无障碍停车场到建筑出入口及建筑无障碍出入口至各层主要活动空间的线路。 室外场地:场地标高及坡度设计,设置无障碍出入口及室外无障碍设施,配置园区室外无障碍车位及无障碍补充照明。 建筑设计:设计无障碍卫生间、无障碍厕位、洗浴更衣设施及楼、电梯间无障碍设施等。 信息无障碍:设计无障碍求助设施,包括救助呼叫按钮、声光报警等。 (二)市政类 无障碍设施配建(若适用)。 无障碍路线:在总平面交通分析图中增设无障碍流线,确保道路、桥梁、隧道、立体交叉的人行道与周边建筑的无障碍衔接,以及过街天桥、人行地道与地面道路的无障碍衔接。 无障碍设计:涵盖缘石坡道、盲道、道路坡度、路口设置、公交车站无障碍设计、过街天桥及人行地道的升降设备及安全防护措施等。 信息无障碍:根据具体需求进行信息无障碍设计。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