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等5部门关于印发《高效办成建设项目开工“一件事”工作方案》的通知 浙建工改发〔2025〕18 号 各县(市、区)建设局、城市管理局、数据局(政务办、政务服务中心)、气象局、国防动员办公室,宁波市水利局: 为贯彻落实国务院办公厅《“高效办成一件事”2025 年度第一批重点事项清单》(国办函〔2025〕3 号)部署,持续优化我省工程建设领域营商环境,推进项目开工“一件事”高效办理,我们联合制定了《高效办成建设项目开工“一件事”工作方案》。现印发给你们,请抓好贯彻落实。 3D&fileName=%E9%AB%98%E6%95%88%E5%8A%9E%E6%88%90%E5%BB%BA%E8%AE%BE%E9%A1%B9%E7%9B%AE%E5%BC%80%E5%B7%A5%E2%80%9C%E4%B8%80%E4%BB%B6%E4%BA%8B%E2%80%9D%E5%B7%A5%E4%BD%9C%E6%96%B9%E6%A1%88.pdf" style="text-decoration-line: none; color: rgb(51, 51, 51); font-family: 宋体, SimSun, STSong;">高效办成建设项目开工“一件事”工作方案.pdf 浙江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 浙江省数据局 浙江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浙江省气象局 浙江省国防动员办公室 2025年3月20日 高效办成建设项目开工“一件事”工作方案 一、工作目标 以持续优化营商环境为导向,以提升企业办事便利度为目标,聚焦工程建设项目开工审批全流程的系统性重塑与数字化升级,通过跨部门协同、流程优化和数据共享,破解审批环节壁垒,推动实施高效办成建设项目开工“ 一件事” 新成果,持续提升工程建设项目开工审批效率,不断提高企业群众办事满意度、获得感。 二、适用范围 本方案适用于全省新建、改建、扩建房屋建筑工程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 三、实施事项 实施事项包括:建筑工程施工许可证核发、建设工程消防设计审查、建设工程质量监督手续办理、应建防空地下室的民用建筑项目报建审批、人防工程易地建设费核实与征收、人防工程质量监督手续办理、雷电防护装置设计审核、城镇污水排入排水管网许可(临时)(投资类)、城市建筑垃圾处置核准(处置)等事项联办。宁波市已通过地方立法,将建筑垃圾处置核准事项取消并整合至建筑垃圾处理方案备案事项,实施除此事项之外的其他事项的联办。 建设项目开工“ 一件事” 以国务院高效办成一件事指定的建筑工程施工许可证核发、建设工程消防设计审查、建设工程质量监督手续办理、城镇污水排入排水管网许可(临时)(投资类)、城市建筑垃圾处置核准(处置)共五件事项为必选事项,其余事项根据企业实际需求和自 由选择,以“5+X” 模式推动“ 一件事” 高效联办。 四、工作任务 在实施建设、消防、人防施工许可审批事项“ 多合一” 改革、政务服务“ 八统一” 的基础上,进一步统一表单、业务规则,精减材料、压缩时长,通过多事项统一申报,并通过迭代并打通省政务服务网、投资审批在线 3.0 平台及住建系统政务审批系统等多个平台和系统,强化系统协同、数据共享,促进建设项目开工“ 一件事” 高效联办。 (一)优化“一件事” 业务流程 1.深化施工许可“ 多合一”“ 分阶段” 办理。优化完善施工许可管理机制及施工许可审批手续,深入实施建设、消防、人防审批事项“ 多合一” 施工许可,结合施工图审查提前服务和分阶段审查服务,对房屋建筑项目按照基坑围护、主体工程底板以下(不含底板)、主体工程底板以上、装饰装修及室外附属工程四个阶段分别或组合申请办理,城镇市政基础设施工程按照项目实际推进情况分成若干个工作阶段申请办理施工许可证,打造“ 多合一”“ 分阶段” 改革升级版。 2.优化城市建筑垃圾处置核准流程。推进建筑垃圾处置核准首次申请与施工许可“ 多合一”“ 一次办” ,进一步提升事项申报、审批与“ 浙江省建筑垃圾综合监管服务系统” 的联动与共享,进一步精减申请材料,优化审批流程,并推进完善变更及分批次办理等功能,方便企业办事。 3.统一规范城镇污水排水许可办理。将城镇污水排入排水管网许可(临时)事项(投资类)与施工许可“ 多合一”“ 一次办”,通过统一申报,由系统分发流转进行事项审批办理,实现并联申报、一窗受理、智能分发、一事联办。 4.实施施工许可阶段其他审批事项的并行办理。结合国家工程建设项目审批制度改革有关要求,将施工许可阶段涉及的人防工程易地建设费核实与征收 、人防工程质量监督手续办理、雷电防护装置设计审核等审批事项,通过阶段事项统一联办,实现施工许可阶段多事项自由选择、并联办理。 (二)构建“一站式”集成申报平台。依托浙江政务服务网“高效办成一件事”专区提供的“建设项目开工‘一件事’”联办服务入口,在浙江省投资项目在线审批监管3.0平台(以下简称省投资3.0平台)现有施工许可“多合一”及阶段事项办理基础上,通过企业自由勾选,推行“建设项目开工‘一件事’”的“一张表单” 一站式申报,精减合并收件材料,推行“ 一次申请、一套材料、一并审批、一事通办” ,进一步优化建设项目开工“ 一件事”政务体验,方便企业办事,提升服务质效,促进营商环境优化提升。 (三)升级审批全流程一网办理。省投资 3.0 平台建立智能派发功能模块,将企业申报的申请表单、收件材料,依据业务职能推送至相应的审批部门在线审批,其中城镇污水排入排水管网许可(临时)事项(投资类)、工程施工单位建筑垃圾处置核准 2 个联办事项, 申报材料由投资 3.0 平台实时推送至浙江省政务服务网及住建系统政务服务审批等相关系统审批,并将事项审批结果实时向投资 3.0 平台、政务服务网推送。 (四)推进电子证照合并及全域覆盖。实施施工许可证照“ 多合一” ,即将建筑工程施工许可证作为建筑工程施工许可证核发、建设工程消防设计审查、建设工程质量监督手续办理、应建防空地下室的民用建筑项目报建审批等多个事项审批结果的共同载体,实行全省统一的电子证照。 五、实施步骤 (一) 系统开发(2025 年 4 月底前) 省建设厅会同省发展改革委、省数据局完成包括“ 一张表单”“ 智能分发” 及“ 一事联办” 等系统功能的开发。 (二)试点先行(2025 年 5 月初) 在杭州、宁波、温州开展建设项目开工“ 一件事” 联办试点。 (三)全省推广(2025 年 6 月底前) 在试点基础上优化系统功能,组织全省培训,在全省推广应用。 (四)巩固提升(2025 年 7 月底前) 总结提炼各地经验做法、特色亮点,争创全国典型案例。 六、保障措施 (一)强化组织领导。高效办成建设项目开工“ 一件事” 是提升我省工程建设项目审批政务服务和行政效能的重要抓手,更是优化我省营商环境推动“ 获得经营场所” 高质量发展重要举措。各地各部门要高度重视,切实加强领导,明确职责分工,围绕高效办成建设项目开工“ 一件事” 合力攻坚,确保取得实效。省级成立工作专班,由省建设厅牵头,省数据局(政务服务办)、省发展改革委,及杭州、宁波、温州建设、城管执法(水利局)等部门参加,统筹推动,定期召开联席会议解决难点问题。 (二)加强协同配合。省建设厅负责统筹推进建设项目开工“ 一件事” 系统建设,梳理制订业务需求,编制办事指南;负责接收申报信息、对接分发事项的办理,落实与住建政务审批及建筑垃圾监管等系统的联动共享,实现多事项在线审批及办件结果的实时反馈,并做好与国家工改系统的数据推送。省数据局负责设置“ 建设项目开工‘ 一件事’” 统一入 口,依托省一体化智能化公共数据平台,负责提供事项、办件、电子证照等数据归集与共享服务。省发展改革委负责根据业务需求,在投资3.0 平台上搭建“ 建设项目开工‘ 一件事’” 统一申报、智能分发、动态提醒等功能,并结合国家工程建设项目审批系统建设及评估要求,进一步优化完善工程建设审批监管、公共服务等功能。杭州、宁波、温州 3 个试点地区要认真参与、积极探索,开展试点示范,并不断创新。 (三)加大宣传推广。各地各部门要充分利用政府门户网站、新闻媒体、政务服务平台等渠道加强建设项目开工“ 一件事” 的政策解读和舆论引导,不断提高政策知晓度,及时回应社会、企业关切,提升企业获得感。各地要通过新闻发布会、座谈交流、业务培训、重点项目现场指导等多种形式,进一步开展宣贯推广,并及时总结提练创新举措,向全省复制、全国推广。 附件: 1.建设项目开工“ 一件事” 办理流转示意图 2.建设项目开工“ 一件事” 统一申报表单 3.建设项目开工“ 一件事” 收件材料 4.声明及承诺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