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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1)型水库工程施工组织设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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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资料分类:水利工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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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1)型水库工程施工组织设计
水库是一座以农业灌溉为主、同时解决部分农村人畜饮水和兼顾防洪功能的小(1)型水利工程。水库总库容991.1万m3,兴利库容663.9万m3。水库建成后,每年可调节供水1676.4万m3,其中:农业灌溉供水1370.2万m3,农村人畜饮水57.9万m3,补充生态用水248.4万m3。
水库工程包括大坝枢纽及灌溉渠系两部分。
大坝枢纽布置包括渠道一标、输水隧洞,导流(兼放空)隧洞;灌溉渠系布置包括渡槽、暗涵、明渠等。
根据《水利水电工程等级划分及洪水标准》(SL252—2000)的规定和供水对象重要性,确定水库工程为IV等工程。水库枢纽工程主要建筑物大坝为4级建筑物。临时建筑物导流围堰等为5级建筑物。
灌溉渠系工程建筑物级别依据《灌溉与排水工程设计规范》(GB50288—99)确定。渠道最大设计流量1.71m3/s,建筑物级别为5级。
依照《防洪标准》(GB50201—94)和《水利水电工程等级划分及洪水标准》(SL252—2000)的规定,水库枢纽只要建筑物重力坝的设计防洪标准为50年一遇(P=20%),校核防洪标准为500年一遇(P=0.2%),下游消能防冲建筑物洪水标准为20年一遇(P=5%);土石坝的设计防洪标准为50年一遇(P=2.0%),校核防洪标准为1000年一遇(P=0.1%),下游消能防冲建筑物洪水标准为20年一遇(P=5%)。坝体施工期临时度汛洪水标准:采用20年一遇(P=5%);坝体施工导流洪水标准:采用5年一遇(枯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