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章侧重于施工单位的确定、质量监督手续的办理、开工手续的报批和项目划分的编制与确认四个当面,解决了各部门投资兴建的小型农田水利工程建管程序不确定、格式不统一、程序繁琐等问题,可有效保证参建各方的权益,提供工程的建设质量。
本工程位于川海县第五管理区。建设标准为排水沟5年一遇设计,沟渠建筑物按提高一级标准设计。建设的任务,沟长44.3km;涵闸10座。田间路6.65km,土方14.86万m3;土方开挖平压30060 m3,铺砂3990 m3;涵洞土方开挖2000 m3,土方压实1800 m3,底板混凝土90 m3,墙混凝土62.4 m3,闸门10台套,砂垫层150 m3,钢筋3.5t,涵管120。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