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施工单位现场技术部门,应于工程开工前,向现场施工人员和管理人员进行技术交底,交底内容主要为施工图纸、施工组织设计和施工技术方案中的内容,重点说明工程特点、质量技术要求、施工方法和验收标准;
2.施工单位在作技术交底时,应做好技术交底记录,交底人、接受人代表应在记录上签字;
3.在施工中监理工程师应监督施工单位认真执行施工技术方案。因某种条件变化,导致已批准的方案难以执行,或发现方案有不切实际之处,施工单位应按原编制与审批程序修改方案,施工负责人和施工人员不得随意改变。




RAR