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规范依据 《建筑防烟排烟系统技术标准 GB51251-2017》 8.2.6 机械排烟系统的性能验收方法及要求应符合下列规定: 1、开启任一防烟分区的全部排烟口,风机启动后测试排烟口处的风速,风速、风量应符合设计要求且偏差不大于设计值的10%; 2、设有补风系统的场所,应测试补风口风速,风速、风量应符合设计要求且偏差不大于设计值的10%。 二、测量仪器 风速检测仪器宜采用热风速仪、三维或等效三维超声风速仪、叶轮风速仪。 三、测量方法 1、注意事项 1)需在系统达到正常的排烟工况后方能进行测量; 2)根据风口的实际情况确定测点; 3)使用时,需确保转动面与气流方向垂直,转动5-10秒后开始读数,并重复测量至少两次,以取平均值; 4)测试完成后,按下面公式计算排烟风口或补风口的平均风速: 5)根据计算结果与规范要求进行比较:加压送风口的风速不宜大于7m/s;排烟口的风速不宜大于10m/s;机械补风口的风速不宜大于10m/s,人员密集场所补风口风速不宜大于5m/s。 2、小截面风口测点的确定 小截面风口(风口面积小于0.3㎡),可采用5个测点,见图1。 3、矩形风口测点的确定 当风口面积大于0.3㎡时,对于矩形风口,见图2,按风口断面的大小划分成若干个面积相等的矩形,测点布置在图2中每个小矩形的中心,小矩形每边的长度为200mm左右。 4、条形风口测点的确定 当风口面积大于0.3㎡时,对于条形风口,见图3,在高度方向上至少安排两个测点,沿其长度方向上可取4~6个测点。 5、圆形风口测点的确定 当风口面积大于0.3㎡时,对于圆形风口,见图4,并至少取5个测点,测点间距≤200mm。 补充:若风口气流偏斜时,可临时安装一截长度为0.5m~1.0m,断面尺寸与风口相同的短管进行测定。 四、风口风量计算 在测量出风口的平均风速后,按下面公式计算风口的风量: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