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经考察现场和研究河南省济(源)焦(作)新(乡)高速公路济源至焦作段(含济源一级公路连接线)公路交通工程的勘察设计招标文件的合同条款、规范、勘察设计清单和其它有关文件(含第 001 号至第 002 号补遗书)后,我方就上述勘察设计任务及相关服务进行投标,投标价见报价清单。
2、一旦我方中标,我方保证在收到中标通知书后 3 天内开始勘察设计,并在勘察设计合同所规定的时间内完成通知要求的勘察设计任务。
3、如果我方中标,我方将按照规定提交上述总价的 10 %的银行保函做为履约担保,共同地和分别地承担责任。
4、我方同意本投标书的有效期按“投标须知”第13条的规定为开标日期之后的90天。在此期间我方的投标有可能中标,我方将受此约束。
5、除非另外达成协议并生效,你方的中标通知和本投标书构成约束我们双方的合同部分。
6、我方以金额为人民币 15 万元的投标担保与本投标书同时递交。
7、在此我方郑重承诺:我方将按业主的要求提供高质量的后续服务。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