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加强我省电化学储能电站消防设计审查验收管理工作,保障全省电化学储能电站规范建设,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建设工程消防设计审查验收管理暂行规定》(住建部第58号令修改)(以下称《暂行规定》)《建设工程消防设计审查验收工作细则》(以下称《工作细则》)《新型储能项目管理规范(暂行)》(国能发科技规〔2021〕47号)《关于加强电化学储能电站安全管理的通知》(国能综通安全〔2022〕37号)《贵州省建设工程消防设计审查验收管理实施细则》(黔建消通〔2024〕113号)《关于做好新型储能项目消防设计审查验收工作的通知》(黔建消通〔2024〕3号)等有关法律和政策规定,现就电化学储能电站消防设计审查验收有关事项明确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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