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贯彻落实《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279号)《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关于落实建设单位工程质量首要责任的通知》(建质规〔2020〕9号)《住房城乡建设部办公厅关于开展城镇住宅工程质量问题重点整治的通知》(建办质〔2025〕25号)《广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将〈房屋市政工程建设单位落实质量安全首要责任管理规定〉由试行转为正式施行的通知》(粤建规范〔2025〕3号)以及省有关工作部署的精神,加快建立健全工程质量社会监督体系,切实保障人民群众的工程质量知情权,全面提升工程品质,经研究,决定在我市实行工程质量信息公示。现将有关要求通知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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