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西壮族自治区建设工程消防设计审查和验收管理暂行办法》政策解读

一、修订的必要性

一是落实国家安全生产部署的必然要求。针对近年来重特大火灾事故暴露的突出问题,有效填补改建装修、限额以下工程、经营性自建房等监管空白,健全建设工程消防源头管控机制。

二是防范化解重大安全风险的现实需要。我区建设工程点多面广,部分建设单位规避审验,参建主体履职不到位,从业人员专业素养和合规意识偏弱,消防安全隐患突出,亟需通过制度修订规范市场秩序、化解存量风险。

三是衔接现行政策体系的客观需要。随着近年来消防审验新规陆续落地,2019年版办法部分条款已难以适应当前监管需要,存量政策滞后、衔接不畅等问题,亟需修订统一执行标准、提升监管质效。

四是提升消防治理能力的关键举措。针对日常监管排查流于形式、执法宽松软等突出问题,进一步明晰权责边界、规范工作流程、健全闭环管理机制,全面提升消防安全综合治理能力。

二、修订的主要内容

一是健全消防审验监管制度体系,完善各级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监管职责,落实工程质量监管与“双随机、一公开”监管机制,对审验人员专业能力培训、技术服务单位出具成果文件的责任作出规定。

二是完善特殊建设工程消防设计审查制度,明确特殊消防设计专家评审的适用情形、办理流程、成果应用与归档管理,以及250米以上超高层建筑专项评审规则。

三是规范特殊建设工程消防验收工作,从验收前查验、验收中配合、分期验收规则、现场评定原则四个方面,对特殊建设工程消防验收作出了规定,明确将特殊消防设计评审列为重点验收内容;申请消防验收时,应对特殊消防设计评审验收情况做重点说明。

四是实施其他建设工程分类差异化监管,明确一般项目与重点项目的划分标准,一般项目可采用告知承诺制申请消防验收备案,同时明晰申报所需提交材料及告知承诺制适用撤销情形。明确既有建筑改造项目消防技术标准适用规则。

广西壮族自治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厅

2026年10月2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