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等7部门关于印发《浙江省建设项目联合验收“一件事”服务规范》的通知

浙建政服发〔2026〕83号

各市、县(市、区)建委(建设局、园文局)、发展改革委(局)、自然资源主管部门、国动办、数据局(政务服务办、政务服务中心)、消防救援局、气象局:

为深入贯彻落实《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高效办成一件事”2025年度第二批重点事项清单〉的通知》(国办函〔2025〕70号)和《住房城乡建设部办公厅等关于深入推进建设项目联合验收“一件事”的实施意见》(建办厅〔2026〕17号),持续优化我省工程建设领域营商环境,推进建设项目联合验收“一件事”高效办理,我们联合制定了《浙江省建设项目联合验收“一件事”服务规范》。现印发给你们,请抓好贯彻落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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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     浙江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浙江省自然资源厅        浙江省国防动员办公室

浙江省数据局               浙江省消防救援局

    浙江省气象局

2026年7月8日

 

附件下载:

浙江省建设项目联合验收“一件事”服务规范.pdf