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等7部门关于印发《浙江省建设项目联合验收“一件事”服务规范》的通知 浙建政服发〔2026〕83号 各市、县(市、区)建委(建设局、园文局)、发展改革委(局)、自然资源主管部门、国动办、数据局(政务服务办、政务服务中心)、消防救援局、气象局: 为深入贯彻落实《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高效办成一件事”2025年度第二批重点事项清单〉的通知》(国办函〔2025〕70号)和《住房城乡建设部办公厅等关于深入推进建设项目联合验收“一件事”的实施意见》(建办厅〔2026〕17号),持续优化我省工程建设领域营商环境,推进建设项目联合验收“一件事”高效办理,我们联合制定了《浙江省建设项目联合验收“一件事”服务规范》。现印发给你们,请抓好贯彻落实。 3D&fileName=%E6%B5%99%E6%B1%9F%E7%9C%81%E5%BB%BA%E8%AE%BE%E9%A1%B9%E7%9B%AE%E8%81%94%E5%90%88%E9%AA%8C%E6%94%B6%E2%80%9C%E4%B8%80%E4%BB%B6%E4%BA%8B%E2%80%9D%E6%9C%8D%E5%8A%A1%E8%A7%84%E8%8C%83.pdf" style="text-decoration-line: none; color: rgb(51, 51, 51); font-family: 宋体, SimSun, STSong;">浙江省建设项目联合验收“一件事”服务规范.pdf 浙江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 浙江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浙江省自然资源厅 浙江省国防动员办公室 浙江省数据局 浙江省消防救援局 浙江省气象局 2026年7月8日 附件下载: 浙江省建设项目联合验收“一件事”服务规范.pdf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