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发展改革委等部门关于印发 《非化石能源电力消费核算指南(试行)》的通知 发改能源〔2026〕622号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及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发展改革委、能源局、生态环境厅(局)、统计局、数据管理部门,国家电网有限公司、中国南方电网有限责任公司、内蒙古电力(集团)有限责任公司,有关发电企业,北京、广州电力交易中心,水电水利规划设计总院,中国电力企业联合会: 国 家 能 源 局 生 态 环 境 部 国 家 统 计 局 国 家 数 据 局 2026年5月6日 附件名称 3D%3D&oId=AQ4jGr2XVFXQ5bdLuGyp7g%3D%3D" target="_blank" class="xxgk_list1" style="box-sizing: border-box; margin: 0px auto; padding: 0px 0px 0px 18px; text-decoration-line: none; color: rgb(47, 101, 152); background: url("../images/t-title.png") left center no-repeat; font-size: 17px; font-family: 宋体, SimSun, STSong;">《非化石能源电力消费核算指南(试行)》
为贯彻落实党中央和国务院关于碳达峰碳中和的重大决策部署,推动完善碳排放统计核算体系,我们制定了《非化石能源电力消费核算指南(试行)》,现印发给你们,请按此做好相关工作。本指南自印发之日起试行,用于2026年及以后年份非化石能源电力消费核算。试行过程中如有问题和建议,请及时向国家发展改革委、国家能源局反馈。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