苏州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关于全市房屋市政工程开展农民工工资离场结算电子化工作的通知
苏州住建建〔2026〕13号
各县级市(区)住建局(委)、苏州工业园区规建委,张家港保税区规建局,各有关单位:
    为进一步保障房屋市政工程领域农民工合法权益,全面压降工资结算纠纷,经研究,决定在全市房屋市政工程领域全面推行农民工工资离场结算电子化。现就有关要求通知如下:
一、工作内容
    (一)总包发起流程。总包单位在农民工离场退工前,通过“苏州市建筑业从业人员管理服务平台”(以下简称“实名制平台”)发起离场退工结算申请,填写工人工资结算信息,明确工资总额及支付日期等内容,并按时足额支付工资。
    (二)工人核实确认。总包单位辅导农民工通过“苏周到”APP内的苏州市建筑工人离场结算小程序”核实待确认的离场退工结算确认书,认真核对工资总额及支付日期等信息,确认无误后完成电子签名确认。
二、工作要求
    各县级市(区)住建部门要将工资离场结算电子化作为“苏安码”培训重要内容,并将实施情况纳入项目实名制检查范围;对未按要求开展工资离场结算电子化的总包单位,发生欠薪等行为的按《保障农民工工资支付条例》相关规定进行处理;全市各级政府、国企项目建设单位要督促总包单位按要求做好工资离场结算电子化工作,并将其纳入项目工资拖欠预防机制。
    本通知自发布之日起实施。
苏州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2026年5月2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