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津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委员会 关于加强危大工程安全管控系统模块应用强化监督管理工作的通知 市安全质量监督总站、各区住建委,各有关单位,各有关专家: 为贯彻落实《住房城乡建设部关于开展房屋市政工程安全生产治本攻坚三年行动的通知》(建质〔2024〕27号),按照《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安全管理规定》(住建部令第37号),结合我市固本提升阶段工作方案要求,推进危大工程管控业务流程标准化,关键环节可视化,全流程规范专家履职行为,现就进一步加强和规范危大工程管控工作通知如下: 一、完善危大工程信息 请市安全质量监督总站、各区住建委督促辖区在施房屋市政工程,自文件印发之日起30日内,将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以下简称“危大工程”)信息(含已完工、在施和后续新开工的,名称、专项施工方案等信息)录入到天津智慧住建平台建设项目工地管理模块。后续新开工项目,应督促在施项目及时、准确录入信息。 二、规范专家履职行为 从专家遴选、专家论证、事中事后检查、信用管理等环节全流程规范专家履职行为,重点对不经危大工程安全管控系统私自参加论证、不认真履行论证职责、无理索要专家费等违规行为加大打击力度,各单位应及时向市住房城乡建设委反馈检查中发现的问题线索,一经查实将暂停专家论证资格1年,累计发现两次及以上的取消专家资格。鼓励社会共治,对专家涉嫌违规行为举报可发送至邮箱:szjwaqjb@tj.gov.cn。 三、加强危大工程管控 请各单位严格按照《市住房城乡建设委关于启用危大工程安全管控系统模块的通知》《关于进一步加强危险性较大分部分项工程监督管理的指导意见》《房屋市政工程领域行政执法指导案例(危大工程篇)》等要求,依托天津智慧住建平台建设项目工地管理模块和危大工程安全管控系统,强化对危大工程实施情况和专家履职情况的日常管理,切实压实各方责任,从源头提升危大工程安全管控水平。 天津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委员会 2026年4月15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