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市住房和建设局

关于进一步加强建设工程安全文明施工管理的通知

 

各有关单位:

  “ 以文明促安全、以安全固文明”,重视和提升安全生产和文明施工水平是工程高品质建设的必要保证,是助力城市高质量发展的重要举措。为贯彻落实《深圳市建设工程文明施工品质提升行动方案》(深建文〔2026〕18号)的有关要求,进一步加强全市建设工程安全文明施工管理,规范安全文明施工措施费用的使用,切实提升施工现场组织的标准化、规范化、精细化水平,营造安全稳定、整洁有序的良好施工环境,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加强招标投标环节源头管理

  建设单位应当在招标文件中,明确项目需达到的安全文明施工目标和标准,以及建筑垃圾的减量要求和措施,约定施工现场违反安全文明施工的处罚措施;将投标人编制的安全施工专项方案及文明施工专项方案纳入技术标评审内容,并作为评标专家推荐中标候选人、招标人定标的参考因素之一。

  建设单位在编制工程量清单及最高投标限价时,应当将建筑垃圾减量、运输、利用、处置所需费用列入工程造价,安全文明施工费的费率部分价格应当根据《深圳市建设工程计价费率标准》推荐的费率标准编制,并结合项目实际,单列各类围挡(含喷淋)、隔音屏、声屏障、裸土覆盖、施工废弃物和装修废弃物外运与处置、施工区临时排水沟、集水井和沉砂池等安全文明施工费。安全文明施工费应当作为不可竞争费用给予足额保障,不得参与下浮。

  投标人应当按照深圳市建设工程安全文明施工相关规范、标准以及招标文件要求,编制安全施工专项方案及文明施工专项方案(参考范本详见附件),落实安全防护用品和设施配备、施工风险源管控、安全教育培训、应急管理等方面的安全生产标准化以及文明形象、环境保护、现场卫生、职业健康等方面的文明施工标准化。

二、严格建筑施工全过程管控

  (一)建设单位职责

  1.资金保障责任。严格履行合同约定,按时足额支付安全文明施工费,其中预付款比例不得低于该费用总额的50%。

  2.过程管控责任。建立健全安全文明施工协调管理机制,督促参建单位落实安全文明施工标准化管理的相关措施和要求。要求施工单位汇总项目安全文明施工全过程记录,包括但不限于:专项方案交底记录、各类巡查检查记录、问题整改闭环材料、设施验收维护记录、措施费使用台账与凭证、现场影像资料等,确保形成完整、可追溯的管理档案。同时定期组织专项检查,明确专人负责监督。

  (二)施工单位职责

  1.制度与人员保障。施工总承包单位应当严格履行投标承诺,按照安全施工专项方案及文明施工专项方案组织施工。建立健全安全文明施工管理制度体系,配备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并明确项目管理人员安全职责,项目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应当每天在施工现场开展安全检查,现场监督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安全专项施工方案实施。由项目生产经理兼任文明施工专员,负责编制、组织实施文明施工专项方案,协调调度文明施工管理所需资源,组织开展日常巡查、督促问题整改,负责管理与协调分包单位的文明施工等工作。

  建设单位或者施工总承包单位委托的专业承包单位进入施工现场施工的,应当遵守施工总承包单位明确的安全文明施工要求。专业承包单位未及时落实安全文明施工措施的,施工总承包单位应当督促其进行整改;逾期拒不整改的,施工总承包单位可代为落实相关措施,相关费用按照合同约定及计价规范据实结算,有权向专业承包单位追偿,并书面告知建设单位、监理单位。

  2.费用管理责任。确保安全文明施工费专款专用、足额投入,严禁挪用或挤占。在财务管理中单独列出安全文明施工措施项目费用清单及费用支出凭证,以备核查。

  3.培训教育责任。定期组织开展安全生产与文明施工专题培训,确保各级管理人员和一线作业人员熟练掌握操作规程、施工标准和应急处置技能。

(三)监理单位职责

  1.审查监督责任。对施工单位落实安全文明施工标准化管理情况进行现场监理,将安全施工专项方案和文明施工专项方案(包括安全文明施工费使用计划)是否符合标准要求纳入开工条件审查内容,并进行开工条件验收。安全施工专项方案和文明施工专项方案不符合标准要求或者开工条件验收不合格的,不得签发开工令。同时将安全文明施工纳入日常监理巡查、旁站与检查的重点内容,施工单位未落实安全文明施工措施的,应当责令其立即整改。

  2.费用监控责任。依据现场安全文明施工措施的实际实施进度与效果,审核安全文明施工费支付申请。对不符合规定或者与实际不符的支付申请,应当拒绝签认。

  3.报告记录责任。详实记录安全文明施工监理工作,定期向建设单位和工程质量安全监督机构报送情况报告。对施工单位拒不整改或者未按期限要求完成整改的,应当及时向建设单位和工程质量安全监督机构报告,必要时责令其暂停施工。

  三、强化监督检查和违法处置

  工程质量安全监督机构应当将安全防护措施与文明施工要求纳入统一监督体系,在日常监督和专项检查中同步核查落实情况,将存在安全文明施工投诉的项目纳入重点检查范围,并将检查情况作为“十优十差”建筑工地评选的重要依据。通过查阅文件资料、核查过程记录、现场实地检查等方式,全面检查各责任主体履职情况;重点核查文明施工专员是否到岗履职、安全文明施工费是否专款专用、各项防护降尘降噪等措施是否按方案落实到位。

  对检查发现的问题,要立即责令责任单位整改并依法予以处理;对安全文明施工费投入不足、现场管理混乱、拒不整改等行为的,应当依法依规严肃查处、记录不良行为,并持续跟踪督办直至问题整改闭环。

  特此通知。

 

 深圳市住房和建设局

  2026年4月8日

施工现场安全施工专项方案

(参考范本)

一、安全施工组织与体系

包括工程概况、编制依据、安全施工管理组织架构、岗位职责、专职管理人员配备计划及相应资质证明等。

二、安全施工主要措施

包括危险源辨识与风险分析、施工安全技术措施、安全防护措施及设施配置、施工机械设备防护措施及安全管理、临时用电安全措施、高处作业安全措施、有限空间作业安全措施、消防安全措施、施工监测与预警措施、应急救援预案、安全教育培训计划、安全检查与验收制度、安全施工有关费用投入计划等内容。

三、安全施工措施费使用计划

明确安全施工措施费用的使用计划,与施工进度及现场实际需求相匹配;强化费用支出管理,保证费用专款专用。

 

 

施工现场文明施工专项方案

(参考范本)

 

一、文明施工组织与体系

包括本项目需达到的文明施工等级(例如,创建市级、区级示范工地或省、市级安全生产与文明施工水平评价目标等),适用的具体标准(例如《深圳市建设工程安全文明施工标准》等现行规定)、文明施工管理组织架构、岗位职责、专职管理人员配备计划及相应资质证明。

二、文明施工主要措施

根据项目特点编制,内容应具有针对性,不限于以下内容:

(一)现场围挡与封闭管理。围挡样式、高度、材质、美化及维护要求。

(二)场地硬化与保洁。主要道路、材料加工区、堆放区的硬化标准,日常清扫保洁制度及洒水降尘措施。

(三)扬尘污染防治。裸露土方覆盖、易扬尘物料遮盖、车辆冲洗设施、喷淋降尘系统、扬尘在线监测设备配置与运行要求。

(四)噪声与振动控制。施工时间安排、低噪设备选用、隔声降噪措施方案。

(五)水土保持与废弃物管理。排水系统设置、泥浆处置、建筑垃圾分类收集、存放、清运及资源化利用计划。

(六)职业健康与卫生。现场办公区、生活区卫生标准,食堂、厕所、淋浴间等设施配置要求,职业病防治措施。

(七)社区关系与便民措施。减少施工对周边交通、环境影响的具体措施,投诉接待与处理机制。

三、文明施工措施费使用计划

明确文明施工措施费用的使用计划,与施工进度及现场实际需求相匹配;强化费用支出管理,保证费用专款专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