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全面实施优化建设工程施工图设计文件审查及施工许可办理工作的通知》政策解读

一、制定背景与依据

为深入贯彻落实施工图审查制度改革的相关部署,结合萧山、余杭、钱塘三区的试点情况,研究制定《关于全面实施优化建设工程施工图设计文件审查及施工许可办理工作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决定自2026年起在全市全面实施优化建设工程施工图设计文件审查及施工许可办理工作。

二、文件依据

1.《关于贯彻落实“最多跑一次”改革决策部署全面推进施工图联合审查的实施意见》(浙建〔2017〕6号)

2.《杭州市城乡建设委员会 杭州市国防动员办公室 杭州市气象局关于印发<进一步优化杭州市建设工程施工图设计文件审查及施工许可办理的实施意见(试行)>的通知》(杭建设〔2024〕137号)

3.《杭州市城乡建设委员会关于印发<杭州市取消施工图审查项目施工图设计文件质量抽查管理办法(试行)>的通知》(杭建设发〔2024〕284号)

三、主要内容

《通知》对建设工程施工图设计文件审查及施工许可办理流程进行优化调整。主要包括优化审查流程、明确工作安排、保障措施等内容:

(一)按项目类型实施分类管理

特殊项目推行“后置审查+告知承诺”。允许该类项目以告知承诺方式获得施工许可,实行施工图后置审查。首轮审查实行二审终审制,审查机构需在规定时限内(一审10个工作日、二审3个工作日)出具审查意见,首轮审查未通过则需报重新审查。项目须在施工许可证核发之日起30个工作日内取得审查合格书,若逾期未完成,行政许可将被撤销。

一般项目取消审查,强化“事后抽查”。该类项目取消强制性施工图审查,建设主管部门定期组织质量抽查,抽查标准与图审一致,抽查比例不低于70%(新建住宅项目为100%)。未被抽中的项目,则通过日常巡查和专项检查进行监管,对发现的违法行为依法进行查处。

(二)分阶段稳步推进

为确保政策平稳落地,分三个阶段实施:

动员培训阶段:完成系统升级,组织相关部门和单位开展业务培训,熟悉新流程。

模拟试运行阶段:选取模拟项目开展全流程测试,及时发现并解决运行问题。

正式启动阶段:政策正式实施。

(三)保障措施

一是强化监管责任。加强对建设单位、勘察设计及审查机构的监管,提升从业人员专业能力,落实各方责任。

二是完善内部协同。强化新老政策衔接,加强行政审批、质量监督等部门的信息共享,形成工作合力。

三是动态评估优化。定期会商解决实际问题,组织专家协调疑难问题,总结评估工作成效。

四、注意事项

(一)《通知》是在试点完成后,向全市推开改革工作的延续性文件,《杭州市城乡建设委员会 杭州市国防动员办公室 杭州市气象局关于印发<进一步优化杭州市建设工程施工图设计文件审查及施工许可办理的实施意见(试行)>的通知》(杭建设〔2024〕137号)等文件明确的试点改革政策继续有效。

(二)自实施之日起,未通过建设主管部门预审的项目,应严格按照试点改革政策和《通知》的相关要求执行。

(三)《通知》强调了市区两级建设主管部门需建立内部行政审批和现场监管联动机制,对施工图审查和图纸质量抽查中发现的违法行为予以相应的惩处措施,强化对改革过程中建设工程施工图质量的监管。

五、关键词解释

首轮审查与重新审查:根据《关于贯彻落实“最多跑一次”改革决策部署全面推进施工图联合审查的实施意见》(浙建〔2017〕6号)的相关内容,首轮审查即为建设单位首次在图审系统内申报后开展的审查过程。首轮审查最终结果为不合格的特殊项目,完成全面整改后,报原审查机构再次审查即为重新审查。

首轮审查二审终审制:施工图首轮审查包括一审和二审两个阶段,一审出具合格书或提出审查意见,二审作出最终合格与否的结论。

质量抽查:对取消施工图审查的一般项目,由建设主管部门组织审查机构按比例对施工图设计文件进行随机检查,建设单位在图审系统上传立项文件并完成项目申报后,由系统自动摇号确定审查机构。

抽签比例:指在图审系统中随机抽取一般项目进行质量抽查的比例,新建住宅项目抽签比例为100%,其他项目不低于70%。

六、实施时间

《通知》自2026年5月1日起在杭州市范围内全面施行。

七、新旧政策差异

实施范围。原先的实施范围限于萧山、余杭、钱塘三个试点区,《通知》明确要在杭州市全市范围内施行。

特殊项目首轮审查。原先,未明确特殊项目审查次数,《通知》提出首轮审查和重新审查的概念,并对特殊项目实行首轮审查二审终审制。

对首轮审查不合格项目的处理。原先,未明确特殊项目审查不合格后的处理措施,《通知》提出定期对首轮审查最终结果为不合格项目的建设单位、勘察设计单位进行通报,依法依规查处相关违法行为。

一般项目抽查比例。原先,规定一般项目的抽查比例不低于取消施工图审查项目总数的70%,《通知》在此基础上,增加了对于新建住宅项目抽签比例为100%的规定。

八、解读机关、解读人及联系方式

解读机关:杭州市城乡建设委员会,

解读人及联系方式:陈璟,0571-85085180。

 

杭州市城乡建设委员会关于全面实施优化建设工程施工图设计文件审查及施工许可办理工作的通知

杭建设发〔2026〕59 号

各区、县(市)住建局,钱塘区审批局,各建设单位、勘察设计单位、施工图审查机构,各相关单位:

为深入贯彻落实浙江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等八部门联合印发的《关于贯彻落实 “最多跑一次” 改革决策部署全面推进施工图联合审查的实施意见》(浙建〔2017〕6 号)、《杭州市城乡建设委员会 杭州市国防动员办公室 杭州市气象局关于印发〈进一步优化杭州市建设工程施工图设计文件审查及施工许可办理的实施意见(试行)〉的通知》(杭建设〔2024〕137 号)和《杭州市城乡建设委员会关于印发〈杭州市取消施工图审查项目施工图设计文件质量抽查管理办法(试行)〉的通知》(杭建设发〔2024〕284 号)等文件规定,决定在全市范围内全面实施优化建设工程施工图设计文件审查及施工许可办理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优化审查有关事项

(一)进一步优化特殊项目审查和监管流程

特殊项目实行施工图后置审查,施工许可实行告知承诺制。

  1. 首轮审查实行二审终审制。建设单位将施工图上传浙江省工程建设全过程图纸数字化管理系统(杭州)(以下简称图审系统)并取得《施工图上传确认书》后,启动首轮审查。施工图审查机构(以下简称审查机构)组织首轮一审应全面、准确,并在 10 个工作日内一次性告知并出具审查意见或审查合格书;未取得审查合格书的项目,建设单位应按照审查意见及时全面修改,并尽快提交回复意见及修改后的施工图纸,完成首轮二审上报。审查机构应在 3 个工作日内完成首轮二审,审查工程建设标准强制性条文、国家及省规定应当审查的 “严禁”“必须”“应”“不应”“不得” 相关要求、省市相关政策文件等内容,对符合前述要求的出具审查合格书,仍不符合的出具建设工程施工图设计文件审查不予通过告知书。

  2. 重新审查落实限时闭合管理。首轮审查最终结果为不合格的项目,由建设单位完成全面整改后,报原审查机构重新审查;审查机构完成复审后,应及时出具审查合格书或审查意见。建设单位应在施工许可证核发之日起 30 个工作日内,获得施工许可对应阶段的施工图审查合格书。

  3. 严格开展事中事后监管。建设单位逾期未取得审查合格书的,市区两级建设主管部门应依照相关规定进行处理。建设单位在规定时间内未履行承诺的,作出许可决定的部门依法撤销相应的行政许可。

  4. 加强违法行为查处。市区两级建设主管部门应定期对首轮审查最终结果为不合格的项目建设单位、勘察设计单位进行通报,依法查处相关违法行为。

(二)进一步加强一般项目监督管理

一般项目取消施工图审查,由市区两级建设主管部门根据审批权限,组织审查机构进行质量抽查。

  1. 建设单位将施工图上传图审系统后,由关联的审查机构对项目是否符合取消施工图审查条件进行判定,对符合取消施工图审查的项目在图审系统中进行抽签,抽签比例不低于 70%(其中新建住宅项目抽签比例为 100%)。

  2. 审查机构自抽签之日起 15 个工作日内出具抽查意见。抽查标准与图审标准一致。

  3. 市区两级建设主管部门应通过日常巡查监督及开展专项检查等形式加强未被抽中项目的管理,发现不符合国家规定的建设工程勘察设计深度要求、违反工程建设标准强制性条文或省市政策文件、存在消防和结构安全隐患等情况的,应根据相关规定进行处理,对违法行为依法进行查处。

二、工作安排

(一)动员培训阶段

由市建委会同系统运维服务单位,完成系统升级开发,编制系统操作手册,组织各相关单位开展业务培训,具体培训计划结合工作实际另行通知。

(二)模拟试运行阶段

由市区两级建设主管部门通过模拟项目分别组织开展试运行工作;市建委做好跟踪服务、答疑指导工作。

(三)正式实施阶段

实施之日起未通过建设主管部门预审的项目,应严格按照《杭州市城乡建设委员会 杭州市国防动员办公室 杭州市气象局关于印发〈进一步优化杭州市建设工程施工图设计文件审查及施工许可办理的实施意见(试行)〉的通知》(杭建设〔2024〕137 号)等文件明确的试点改革政策和本通知的相关要求执行。

三、保障措施

市区两级建设主管部门要加强对建设单位、勘察设计单位以及审查机构的监督管理,提高从业人员的专业能力,落实各方责任。要强化新老政策的有效衔接,落实文件宣贯和业务培训,加强内部行政审批、质量安全监督、消防审验等工作协同,建立施工图抽查意见信息共享和抄告制度,形成工作合力。市区两级各相关单位要加强改革协调联动,定期组织召开工作例会,会商解决实际问题,对疑难问题进行专题协调,有需要的可组织相关专家进行协商,不断总结评估工作成效。

本通知自 2026 年 5 月 1 日起施行。

附件:建设工程施工图设计文件审查不予通过告知书.doc

杭州市城乡建设委员会

2026 年 3 月 25 日

 

附件下载:

关于全面实施优化建设工程施工图设计文件审查及施工许可办理工作的通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