多层砌体房屋的各个部分通过相互连接达到加强整体性的要求。纵横墙间交接处的连接对多层砌体结构房屋的整体性影响很大。实际震害表明,在水平地震作用下,当一侧墙体首先倒塌时,与之正交的另一侧墙体由于失去侧向支撑而坍塌。因此不仅要求某一方向墙体在强度方面满足抗震验算的要求,而且在与其它墙体的构造连接也同样是重要的。
墙体与墙体的交接部位,如内外墙交接部位、外墙转角部位、内墙与内墙交接部位等都是某一墙段的尽端,也是墙体在受力破环时易于开裂脱落的部位,洞口边缘的墙体是墙体剪切破环后易于脱落的墙片,属于容易损坏的部位。
为了加强纵横墙交接处的连接,要求纵横墙咬槎砌筑,可以留坡槎,但不应留直槎。抗震规范规定。纵横墙间交接处未设置构造柱的墙体之间,7度时长度大于 7.2m的大房间及8、9度时,均要求沿墙高设置拉结钢筋。有构造柱的墙可通过先砌墙并留置马牙槎,最后通过后浇构造柱的混凝土来达到拉结的要求。
抗震规范的6.1.8条4款规定了框架-抗震墙结构中抗震墙上洞口的洞边距端柱不宜小于300mm,而砖墙的抗震性能不如钢筋混凝土抗震墙,其要求应严于抗震墙,在纵横墙交接附近的墙体上开洞,洞口边缘距交接处墙边的最小距离应大于300mm,以保证交界处的整体性。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