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按一类环境,箍筋按10mm,保护层按20mm(其余保护层厚度按《混凝土结构设计规范2010》第8.2.1条)。
2,梁上部纵向钢筋水平方向的净间距(钢筋外边缘之间的最小距离)不应小于30mm和1.5d(d为钢筋的最大直径);下部纵向钢筋水平方向的净间距不应小于25mm和d。梁的下部纵向钢筋配置多于两层时,两层以上钢筋水平方向的中距应比下面两层的中距增大一倍。各层钢筋之间的净间距不应小于25mm和d。
3,主筋放不下时可采用并筋方式。在梁的配筋密集区域宜采用并筋的配置方式。直径≤28的钢筋并筋根数不应超过3根。并筋的钢筋间距,保护层厚度,锚固长度,搭接长度等与钢筋直径有关的参数均应按并筋的等效直径计算。二并筋的等效直径为1.41d,三并筋的等效直径为1.73d。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