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1年的武隆5.1滑坡(边坡垮塌)造成重大损失,这促使正在等待批准发布的重庆市地方标准《建筑边坡支护技术规范》被加速发布,也促使国标《建筑边坡工程技术规范》当年立项编制,次年发布实施,该标准就是GB50330-2002。后者是根据前者修改而成的。规范名称有所变化,“支护”一词换成了“工程”一词,这是我的主意。后来的GB50330-2013继续这个名称。 行业标准《建筑基坑支护技术规程》1999版和2012版的规范名称都是用的“支护”,但是比之更早发布的冶金行业标准《建筑基坑工程技术规范》1997版的规范名称用的是“工程”。 放坡时,边坡安全全靠自己;支护时,边坡安全需别人帮助。放坡和支护可以独立进行。放坡和支护可以组合:边坡上段放坡下段支护或上段支护下段放坡;放坡和支护也可以复合:放坡坡率未达要求,叠加支护。 纯粹的放坡而无护面构造措施较少,但不是没有。对于有护面措施的放坡,毕竟有一个“护”字,说它是放坡和支护的复合也勉强可以,但把这种仅仅有护面措施的放坡说成是支护就过了。边坡支护是需要计算支护力(support force)的,边坡护面是不需要计算支护力的,除非需要借助护面支护局部小型不稳定块体,而此时是将相应部位的护面视为支护的。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