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南省防风防洪工作由省防汛防风防旱(以下简称“三防”)总指挥部统一指挥、协调。其主要职责是:执行上级防风防洪指令,制定各项防风防洪措施,统一指挥全省的防风防洪工作。在紧急防风防洪期间,指挥协调全省水库防洪调度;根据需要,在全省范围内调用物资、设备、交通运输工具和人力,决定采取取土占地、砍伐林木、清除阻水障碍物、实施陆地和水面交通管制以及其他必要的紧急措施。在风洪灾害发生后,组织有关部门和单位做好灾区人民的生活保障、卫生防疫、救灾物资供应、治安管理、学校复课、恢复生产和重建家园,以及各项水毁水利工程设施的修复等救灾工作。具体工作由省“三防”总指挥部办公室负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