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公路巡查工作要求:

(一)在巡查时,对于路面堆积物、抛撒物、落石、积水、边沟堵塞、影响行车的树木树枝等,应立即清理;对于路基缺口、边坡水毁等病害,要及时采取措施处理,避免病害扩大。
(二)对路面病害(如坑槽、较大沉陷等)、水毁等影响行车安全,无法在巡查中及时处治的,要先行设置明显的警示安全标志,进行必要的交通渠化或管制措施并对路面出现的坑槽采取临时性填补措施;在规定时限内组织人员进行维修处治。
(三)巡查时若发现活动护栏、匝道隔离栅开启时要及时进行封闭。
(四)如遇重大公路突发事件,按照《甘肃省公路系统事件信息报送与处理管理办法》要求的程序和内容逐级上报,并启动本单位突发事件应急预案。
(五)巡查人员在进行巡查工作时,要携带测量工具、相机等用品,建立影像图片,并全面、细致认真地填写巡查记录表,公路巡查中发现特殊情况及时反馈至高养中心。
(六)上路巡查时,巡查车辆必须开启车载示警设备,巡查人必须穿安全标志服,增强自我保护意识,做到安全生产。
(七)巡查记录填写要涵盖路基、路面、桥隧涵构造物、交安设施、附属设施等全部内容,特别要加强桥隧涵、防排水构造物及路基填挖结合部的巡查,并规范填写存在问题及处理措施。

2、路基工程工作要求:

  1. 根据养护技术规范要求和制度规定,按时限和频率要求进行路基的日常养护,通过日常巡查,发现病害及时处治,保持良好稳定的技术状况。
  2. 路肩、碎落台、边坡等路基范围无滞留垃圾,刺铁丝网、隔离栅无悬挂白色污染物,路容整洁。
  3. 路肩应保持平顺、坚实,横坡适顺,排水顺畅。
  4. 路基边坡应保持平顺、坚实,遇有缺口、坍塌、高边坡碎落、侧滑等病害,应及时采取相应的加固整修措施。
  5. 路基排水设施(边沟、排水沟、急流槽等)应保持排水畅通。如有冲刷、堵塞和损坏,应及时疏通、修复或加固。
(5)应保持挡土墙的泄水孔畅通,定期检查和维修,清理伸缩缝、沉降缝,使其正产常发挥作用。
各种养护资料规范、完整、闭合,并建立电子影像库。

3、路面维修质量技术要求

  1. 路面修补应以“圆坑方补、斜坑正补”为原则,其纵横边线应分别与路面中心线相平行或垂直,做到形状规则,开挖彻底。
  2. 修补面积应大于病害的实际面积,修补范围的轮廓线应在病害面积范围以外10-15cm;坑槽深度大于7 cm时,应分层修补,并与原路面相应结构层形成不小于10cm的错台。
  3. 坑槽、拥包、松散、沉陷维修后达到形状规则、表面平整密实美观、接茬平顺;油路修补面平整度不得大于3mm,修补面与原路面接茬处高差不得大于5mm。
  4. 路面裂缝处治,保证灌缝后密封胶完全覆盖裂缝,其外观达到边缘整齐,表面平整,接头平顺,无堆胶现象发生;灌缝厚度适中、均匀、充分饱满;灌缝处治后路面无明显裂缝。
  5. 路缘石、拦水带维修达到安装稳固,顶面平整,缝宽均匀,勾缝密实,线形顺直。
  6. 路肩维修后达到表面平整、边缘顺直,无缺口。
  7. 沥青路面修补必须确保热接缝、热材料、热界面的“三热”工艺,以彻底消除弱接缝问题。要求达到新旧路面衔接紧密、材质统一、接缝平顺,严禁出现跳车现象。
  8. 严禁在雨天和气候条件恶劣的环境下进行路面修补,原则上在室外温度低于5℃的情况下,不允许采用冷挖热补的方式进行沥青路面修补,而应采用沥青路面就地热再生技术或热挖热补的方式进行。
  9. 沥青路面修补应加强几何尺寸、矿料级配、沥青、混合料温度、油石比、洒粘层油、摊铺厚度和碾压工艺的控制,按早补、补好的原则做到随坏随修。
  10. 基层补强时,应根据原路面基层破损情况,标定基层修补面积,要求采用同结构、同材料的水泥稳定类基层或大粒径沥青稳定碎石基层进行处治。
  11. 对因路基不均匀沉降引起的局部路面沉陷,若路基和基层已经密实稳定,不再继续下沉,可在对上面层拉毛、扫净、喷洒粘层沥青后,用沥青混合料将沉陷部分填补到与原路面平齐,并压实平整。
  12. 对因土基或基层结构遭破坏而引起的沉陷,应先将土基和基层修整好后,再铺筑面层。对桥涵台背因填土不实出现的不均匀沉降,应挖除沥青面层,在沉陷的部分加铺基层后重做面层,也可视具体情况选择符合规范要求的其他处理方式。
  13. 路面应以预防性养护为主,对路面出现的裂缝必须及时进行灌缝处治,做到“有缝必灌、随裂随灌、灌早灌好”,路面灌缝材料应根据当地气候条件合理选用。
  14. 根据路况检测评定结果,采用微表处、稀浆封层、薄层封面等技术实施预防性养护。
  15. 沥青路面修补前必须委托具有资质的试验机构进行配合比设计,承包人要进行配合比验证,并确定最终的施工配合比。
  16. 公路路面病害的维修应采用机械作业,所使用的热拌沥青混合料应集中厂拌,应采取适当的保温措施,确保沥青混合料的摊铺和压实温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