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标准规定了电子装置的使用、设计、制造和试验要求,还规定了装置耐久可靠所必须具备的软、硬件基本要求。如果合适,在其他标准或规范中的附加要求可作为本标准的补充要求。本标准双方可协商达成协议的条款参见附录B。 
本标准适用于轨道交通车辆(包括地铁、城轨车辆)上安装的所有控制、调节、保护、供电等电子装置。这些装置可由车上蓄电池或发电机供电,也可能由直接或间接与接触网相连的低压电源(变压器、分压器、辅助电源)供电;在本标准中,电子装置是指以半导体器件和其他通用元器件为主组成的装置,这些元器件通常安装在印制板上。
英文名称:  Railway applications—Electronic equipments used on rail vehicles 
中标分类:  铁路>>机车车辆通用标准>>S35牵引电气设备  
ICS分类:  电气工程>>29.280电力牵引设备  
采标情况:  MOD IEC 60571:2006 
发布部门: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 中国国家标准化管理委员会 
发布日期:  2010-09-02 
实施日期:  2011-02-01  
提出单位:  中华人民共和国铁道部 
归口单位:  全国牵引电气设备与系统标准化技术委员会(SAC/TC 278) 
主管部门:  全国牵引电气设备与系统标准化技术委员会(SAC/TC 278) 
起草单位:  全国牵引电气设备与系统标准化技术委员会(SAC/TC 278) 
起草人:  严云升、范祚成 
页数:  36页 
出版社:  中国标准出版社 
书号:  155066.1-40771 
出版日期:  2011-02-01 
本标准采用重新起草法修改采用IEC60571:2006《机车车辆电子装置》(英文版)。 
本标准与IEC60571:2006存在下列结构变化: 
———根据GB/T1.1—2000,将IEC60571的第1章分成3章:1 范围、2 规范性引用文件、3 术语和定义。因而此后的其他条款号顺延; 
———在12.2.6(原文的10.2.6)增加子章节12.2.6.1总则,原子章节编号增1; 
———增加12.2.15、第13章、附录A。 
考虑到我国国情,本标准在采用国际标准时进行了修改。这些技术性差异用垂直单线标识在它们所涉及的条款的页边空白处。在附录A 中给出了这些技术差异及其原因的一览表以供参考。 
为便于使用,本标准还做了下列编辑性修改: 
———“本国际标准”一词改为“本标准”; 
———用“.”取代原文中作为小数点的“,”; 
———删除原国际标准前言; 
———将IEC60571在范围中关于IEC62278和IEC62279的内容,分别移至7.3.1和10.2中。 
本标准是在TB/T3021—2001《铁道机车车辆电子装置》的基础上制定。 
本标准的附录A 和附录B为资料性附录。 
本标准由中华人民共和国铁道部提出。 
本标准由全国牵引电气设备与系统标准化技术委员会(SAC/TC278)归口。 
本标准主要起草单位:株洲南车时代电气股份有限公司。 
本标准参加起草单位:中国北车集团大同电力机车有限责任公司、中国北车集团四方车辆研究所。 
本标准主要起草人:严云升、范祚成。 
本标准参加起草人:梁镇中、李大鹏。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