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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政道路给排水工程监理细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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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发布时间:2026-05-2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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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资料分类:路桥工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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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政道路给排水工程监理细则
①监理工程师在熟悉设计文件和图纸的基础上,会同承包人、设计单位或勘测部门在现场交接中线控制桩和水准点,并要求承包人对所有测量控制桩和水准点进行有效的保护,直到工程竣工验收结束。
②要求施工单位进行水准点、导线方位角,进行复核测量,确保原始定线方位、水准点高程的数据准确无误。若发现有连续两个以上原始基准点或基准高程失效、损坏时,应通过业主由设计勘测单位补定。
③对承包人提交的施工测量报验单及测量资料要进行复核测量。检查验收合格的,及时给予书面认可;发现有差错,应及时通知承包人重测,合格后再予以书面认可。
④监理工程师应对承包人所做的加密控制点、辅助基线、临时水准点和施工放样的测量工作,进行现场监督、检查、复核并认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