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测量放样前,应从合法、有效途径获取施工区已有的平面和高程控制成果资料。
2.根据现场控制点标志是否稳定完好等情况,对已有的控制点资料进行分析,确
定是否全部或部分对控制点进行检测。
3.已有控制点不能满足精度要求应重新布设控制,已有的控制点密度不能满足放
样需要时应根据现有的控制点进行加密。
4.必须按正式设计图纸、文件、修改通知进行测量放样,不得凭口头通知和未经
批准的图纸放样。
5.根据规范规定和设计的精度要求并结合人员及仪器设备情况制定测量放样方案。其内容应包括:控制点的检测与加密、放样依据、放样方法及精度估算、放样程序、人员及设备配置等。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