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监理细则
  • 资料等级:
  • 授权方式:资料共享
  • 发布时间:2012-06-10
  • 资料类型:RAR
  • 资料大小:293 KB
  • 资料分类:路桥工程
  • 运行环境:WinXp,Win2003,WinVista,Win ;
  • 解压密码:gc5.com
监理细则
1.解释或修正合同文件中不明确或不一致的地方。
2.全面负责本项目的监理业务、分管总监办工程部、合同部。
3.审查处理各驻地办的报告和函件。
4.签发总体工程开工令,签发在业主授权范围内的有关指令和各标段的支付证书,月进度报告,竣工的永久工程的验收交工证书。
5.审批重大工程变更、工程延期和费用索赔、裁决重大合同纠纷。
6.向项目经理推荐总监办各部主任、驻地办高级驻地监理工程师人选。
8.巡视、检查、督促驻地办的工作,抽检监理人员的监理日志,及时指出可能出现的隐患,发现问题及时解决。
9.负责监理规章制度的制定、修改、补充和解释。
10.组织编写监理月报,按时向公司和业主报告工作,签署监理情况报告、通报等。
11.副总监协助总监工作并负责分管部门的组织领导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