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监理工程师在接到承包人的开工申请报告后,对承包人各项准备工作进行核实;
(2) 试验监理工程师对承包人提交的材料试验做平行试验,对承包人提交的标准试验做对比复核试验,并签认;
(3) 测量监理工程师对承包人提交的放样资料进行复测检查,并签认;
(4) 道路、结构工程师对施工方法、工艺及流程、设备机具的型号、规格、数量等进行全面审核,并签认;
(5) 材料和地基条件变化较多和施工工艺比较复杂、难以掌握的工程,应先做试验路段(或梁等),验收合格取得经验后再全面开工;
(6) 监理工程师对各项施工准备审查合格后,由驻地监理工程师在《工程分项开工申请批复单》上批准同意开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