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贯彻落实我市深化招投标制度改革的工作部署,市局已于2024年12月27日印发《佛山市政府投资房屋市政工程项目标后履约评价管理办法(试行)》(以下简称《履约评价办法》,自2025年1月1日起施行),要求建设单位每年1月起开展履约评价工作,3月底前完成上一年度的合同履约评价初评。市政务和数据局印发《关于佛山市公共资源交易综合管理云平台标后履约监督管理功能上线试运行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于2025年5月20日起正式启用佛山市公共资源交易综合管理云平台房建市政类项目标后履约评价功能(详见附件1),要求建设单位应通过标后履约评价功能对参建单位履约行为开展评价。为顺利开展2025年度标后履约评价相关工作,现提出以下工作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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