GB13495.3-2026《消防安全标志 第3部分:设置要求》于2026年8月1日正式实施。取代了旧版GB15630-1995《消防安全标志设置要求》。 新版规范有诸多变化,其中对“安全出口”的设置要求,最为明显的就是6.1.13条文: 设置的“安全出口”标志牌应为内光源消防安全标志。 规范条文采用“应”字,即表示正常条件下,是要严格执行的 即从8月1日起,新改扩项目将不允许单独使用蓄光型、无发光型的“安全出口”标志,必须采用内光源消防安全标志。 其次,新规范对“安全出口”设置部位做出细化规定: 安全出口和疏散门的上部或门框边缘两侧,应设置“安全出口”标志。 “安全出口”标志不但可以设置在安全出口或疏散门的上部,还新增了可以设置在门框两侧,并且给出了具体的设置距离 在门框侧边附着安装时,标志牌中心点距地高度应在1.3~1.5m,侧边距门框边缘应在0.10m~0.15m。 另外,新规范对检查周期做出了量化,其中,内光源消防安全标志牌应至少每半年检测一次照明功能,并应符合5s内能够启动内部照明,标志牌表面最小亮度应不小于5cd/m²的要求。 补充说明: 内光源消防安全标志(代号NG)是标志牌壳体内部集成LED等发光光源,依靠自身内置光源主动点亮图案文字,断电后自主发光。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