现将《广西建筑业高质量发展“十五五”规划》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贯彻落实。 广西壮族自治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厅 2026年9月30日 (此件公开发布) 2026年9月 目 录 第一章 发展回顾 “十四五”时期,全区住房城乡建设系统以推动高质量发展为主题,以智能建造与新型建筑工业化协同发展为动力,统筹推进惠民生、稳增长、防风险、促转型、保安全,推动建筑业承压前行、稳中求进,全区建筑业发展取得积极成效,为“十五五”发展奠定坚实基础。“十五五”时期,全区住房城乡建设系统将深入贯彻落实《住房城乡建设事业高质量发展“十五五”规划》《广西壮族自治区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五个五年规划纲要》,坚持智能化、绿色化、融合化方向,加快建筑业提质升级,规范建筑市场秩序,强化质量安全,培育产业工人,推动中国建造“走出去”,为谱写中国式现代化广西篇章提供支撑。 (一)建筑业平稳发展 “十四五”期间,广西建筑业产值年均增速4.8%,增加值占GDP的比重保持在合理区间。产值外向度“十四五”期间峰值较“十三五”期间提高5.4个百分点。全区纳入统计的总承包和专业承包资质企业由2021年的2087家增加至2025年的3383家,增长62.1%;特级资质企业由14家(17项)增加至19家(22项)。 (二)建筑市场环境持续改善 升级管理系统,实现“统一受理、并联审批、实时流转”。全面推行全流程电子化招投标与远程异地评标。完成全国工程造价改革试点,建立新计价依据体系。优化信用体系建设,强化施工现场与建筑市场“两场联动”。 (三)工程质量安全水平稳步提升 全区房屋市政工程未发生一般及以上质量事故,在建项目竣工验收合格率、监督覆盖率达100%;质量监督水平稳步提升,建立外墙开裂、渗漏等质量易发问题治理长效机制;加强全区建设工程质量检测管理。提升安全监管水平,筑牢安全生产防线。全面开展安全生产治本攻坚三年行动,房屋市政工程生产安全事故起数和死亡人数实现“双下降”。强化监督队伍建设和管理,提升消防监督水平。强化信息化监管,开发智慧安全监管平台,推动全区智慧工地建设,进一步提升监管效能;建立实施施工现场质量安全评价机制。 (四)建筑产业工人队伍建设取得新成效 以持续深化广西建筑工人管理服务信息平台监管为抓手,全力推动保障农民工工资支付“一金七制度”落实落地,合同上传率提升至80%以上。三项创新做法获住房城乡建设部发文推广;“实名制考勤项目占在建项目比例”连续位居全国前列,助力广西连续6年获评全国保障农民工工资支付工作考核A等。构建“政校企协”四级联训网络,建成智慧教育基地,落地全国首个安管人员常态化AI考试场景。搭建BIM职业技能人才培育平台。新取证建造师5.01万人、安管人员10.53万人、施工现场专业人员14.96万人、特种作业人员7.35万人、建筑工人8.36万人。 (五)东盟市场对接合作成果丰硕 成功举办首届及2025中国—东盟建设部长圆桌会议及中国—东盟建筑业合作与发展成果展等配套活动,已成为中国建筑企业对接东盟市场搭建起重要合作平台。签署发布《南宁倡议》《桂林倡议》,在数智赋能、文化传承、“好房子”建设、城市更新、应对气候变化等方面达成共识。 (六)工程勘察设计行业稳步发展 2025年末,在桂勘察设计企业575家,甲级资质143家,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施工图设计文件审查机构22家,煤炭、化工石化医药等十五个行业消防专项设计施工图审查机构19家。从业人员约6.5万人,其中高级职称人员12541人,注册执业人员19035人,25人获评广西工程勘察设计大师。广西交通设计集团有限公司获批工程设计综合资质甲级,实现我区工程设计综合资质甲级零的突破。上线全国首个建设工程消防设计审查验收管理平台,全面实施施工图设计文件数字化审查、勘察信息化监管,全区工程勘察设计质量不断提升。 (七)防灾减灾能力显著提升 完成第一次自然灾害综合风险普查,建成广西住房城乡建设行业基础数据库。修订地震应急预案。建成南宁市南湖公园等一批具有广西地方特色的应急避难场所标准化示范单位。全区3858个应急避难场所纳入全国系统,建设一批应急避难场所示范单位。自建房安全专项整治隐患整治率达100%。完成农村危房改造32056户、棚户区改造5.15万套。 (一)建筑业发展面临压力 市场规模扩大存在压力。项目建设单位拖欠工程款、未按时足额拨付人工费用现象普遍,区内公路、铁路、水利、港航、矿山等多个领域建筑业企业资质稀缺。 (二)质量安全管理仍需提升 智慧工地推广深度不足,新开工项目接入率未达预期。“好房子”建设整体仍处于起步推进阶段,基层工程质量安全监管力量不足,传统的监管方式效率低下。 (三)建筑业转型升级步伐缓慢 本土企业市场占有率低。高端人才短缺,智能建造核心技术自主可控的能力不足,缺乏有效的政策激励机制。 (四)工程勘察设计行业发展存在短板 同质化竞争激烈,新兴领域拓展不足,BIM应用停留在基础建模,数字化交付标准不统一。 第二章 发展形势 “十五五”时期,广西建筑业高质量发展迎来重要战略机遇期。党中央、国务院作出城市更新、数字中国、“双碳”战略等一系列重大部署,为建筑业开辟了全新发展赛道。同时,行业发展面临深刻复杂变化和多重挑战,总体上机遇大于挑战。 (一)城市更新、“好房子”、“六张网”建设提供突破口 中央城市工作会议明确高质量推进城市更新,建设安全舒适绿色智慧的“好房子”。国家将城市地下管网纳入基础设施“六张网”整体布局,“十五五”时期全国管网建设改造规模稳步扩大,资金保障政策持续加力。广西将强化标准引领、科技赋能,大力发展现代化建筑产业,擦亮“广西建造”品牌。 (二)数字中国、人工智能加速发展新型智能建造 国家鼓励“人工智能+建筑业”融合发展。广西将构建以“全链条协同”为核心的建筑产业互联网平台,以装配式建筑为载体推进建筑工业化,重点推动智能化建筑机器人应用,培育智能建造产业体系。 (三)“双碳”战略催生绿色建造空间 “十五五”期间,广西将以全产业链的减碳工作为核心,完善绿色建筑制度,城镇新建民用建筑全面执行绿色建筑标准,推广绿色建材、建筑垃圾资源化利用,打造桂派木构绿色建筑产业。 (四)中国—东盟博览会、中国—东盟建设部长圆桌会议助力企业走向东盟 中国—东盟博览会已成为广西建筑业对接东盟的重要平台,自2022年起中国—东盟建筑业合作与发展论坛纳入其高层论坛框架,同期举办建筑业暨高品质人居环境博览会。中国—东盟建设部长圆桌会议形成《南宁倡议》《吉隆坡共识》《桂林倡议》《怡保共识》,推动标准融通、人才共育、项目落地。“十五五”时期,广西建筑业企业可借机制化通道与标准输出优势,由“借船出海”转向自主承揽,集群式深耕东盟。 (一)建筑市场监管方式需完善 数字化转型深度不足,数据孤岛严重。基层监督机构弱化,人员数量与能力“双短缺”。信用评价缺乏全国统一标准,存在区域壁垒。市场清出机制不健全,内卷式市场竞争现象突出。小散工程点多、面广,长期存在监管盲区,风险防控压力大。 (二)市场需求收缩,行业增长承压 全区房地产市场仍处于深度调整期,房地产开发投资、新开工面积等先行指标持续下滑,建筑业新签合同额锐减。基础设施投资增速放缓,建筑业依赖投资拉动的传统增长模式面临严峻挑战。 (三)工程建设领域账款拖欠与资金保障压力依然较大 工程造价争议多,竣工结算困难,政策执行力度不足,资金监管有漏洞,中小建筑企业资金链紧张局面尚未根本扭转。 (四)建筑产业工人队伍面临总量萎缩与老龄化“双碰头” 产业工人队伍规模逐年萎缩,平均年龄处于40—50岁之间,年轻劳动力流失严重,“代际断层”风险加剧。现有从业人员技能水平与智能建造、装配式施工等新型建造方式要求不匹配,技能型、创新型产业工人供给严重不足。 (五)安全生产治理现代化转型仍存在短板制约 安全生产监管效能、管理标准化水平有待提升,智能化监管手段的深度与广度存在不足。风险防控长效机制建设有待加强。 (六)防灾减灾救灾存在薄弱环节 当前全球气候变化加剧,极端天气和自然灾害增多,高层建筑、地下空间、大型综合体及农村自建房等房屋建筑面临的各类安全风险不断加大,对防灾减灾救灾提出更高要求。 第三章 总体要求 立足新发展阶段,完整准确全面贯彻新发展理念,服务和融入新发展格局,以推动建筑业高质量发展为主题,构建发展目标体系,全力打造“广西建造”升级版。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党的二十大和二十届历次全会精神,落实中共中央、国务院和自治区党委、政府关于住房城乡建设工作的决策部署,全面贯彻新发展理念。坚持稳中求进,以提供高品质建筑产品为目的,坚持智能化、绿色化、融合化方向。统筹国内国际两个市场,以全面深化建筑业改革为动力,健全市场管理与质量安全体系,夯实科技人才基础,培育新质生产力。主动融入“人工智能+”行动,聚焦“一区两地一园一通道”战略任务,以服务“四好”建设为抓手,擦亮“广西建造”品牌。 坚持党的领导、人民至上——把坚决维护党中央权威和集中统一领导、全面深刻准确领会党中央重大决策部署的战略意图,同尊重人民主体地位贯通起来,把实现人民群众对美好生活的向往作为工作的出发点和落脚点,坚决有力贯彻落实党中央重大决策部署,牢固树立和践行正确政绩观,为人民出政绩。 坚持创新驱动与高质量发展——强化科技赋能,做优增量、盘活存量,破除体制机制障碍,激发内生动力。 坚持有效市场和有为政府相结合——发挥市场在资源配置中的决定性作用,加强顶层设计与法治建设,构建诚信公平、竞争有序的市场环境。 坚持统筹发展和安全——强化底线思维,健全施工及既有房屋风险防控长效机制,以高水平安全保障高质量发展。 到2030年,全区建筑产业平稳发展,结构持续优化,智能化、绿色化、融合化转型取得跨越式发展。建筑市场秩序治理成效显著,拖欠工程款和农民工工资问题得到有效遏制,市场化造价管理新格局基本形成。AI赋能的建筑产业互联网平台实现全链条协同,装配式建筑持续推广,星级绿色建筑规模化发展,建筑直接碳排放强度稳步下降。积极扶持特级资质企业采用工程总承包,大力推广全过程工程咨询。人才队伍结构显著优化,行业质量安全管控能力全面增强,安全生产事故起数和死亡人数持续下降。工程勘察设计行业从规模扩张向品质提升转变。培育布局一批建设行业企业技术中心,加强产学研一体化建设和校企联动发展。企业“走出去”步伐加快,“广西建造”品牌影响力进一步扩大。 附表:建筑业高质量发展“十五五”主要指标 序号 指标 2025年 2030年 属性 1 智慧工地建设覆盖率(在建项目) 23.1% ≥50% 预期性 2 安全可靠BIM技术普及率 — 35% 预期性 3 城市建筑垃圾综合利用率 39.4% ≥50% 预期性 4 对外承包工程新签合同额增长率 对比“十三五”末年均增长率19.3% 年均≥2.5% 预期性 5 建筑工程安全生产责任保险覆盖率 — 100% 预期性 6 单位建筑面积直接碳排放下降 — 3% 约束性 第四章 主要任务 围绕“十五五”时期发展目标,聚焦建筑业高质量发展短板弱项,以打造“广西建造”升级版为主线,系统部署产业提质、规范市场、智能建造、工业化转型、绿色低碳、模式创新、产业工人队伍建设、质量安全、勘察设计、防灾减灾十项重点任务,多措并举培育建筑业新质生产力,加快企业“走出去”步伐,持续擦亮“广西建造”品牌。 (一)加快企业结构优化与创新转型 增强大型企业综合发展能力,培育建筑业“链主企业”,推动设计、生产、施工、运维协同联动,促进建材、部品部件、装备、技术深度融合。在基础设施、片区开发、城市更新等领域,依法通过招标投标程序确定项目实施主体,支持符合相关条件的建筑企业以“投资人+EPC+O”、特许经营等模式参与项目实施。支持中小企业做专做强,在建筑机器人、数智化平台服务、模块化建筑、集成厨卫、绿色低碳建材等领域培育一批“专精特新”企业。深化央地合作,支持区内企业提升综合实力,增强参与重大基础设施项目市场的竞争能力;大力引进优质企业总部或区域总部,优化产业生态,增强区域集聚辐射能力。 (二)促进建筑业与制造业、服务业融合发展 推动建筑业与制造业互促共进。推动建筑业加强与设备装备制造、建筑材料生产等上下游产业的协同,聚焦建设工程品质提升、绿色低碳发展、质量安全保障等需求开展关键技术攻关,带动工程建设领域智能化、绿色化、融合化发展,赋能建筑业提质升级。 推动建筑业与服务业协同增效。充分发挥建筑业在城市更新中的关键作用,鼓励传统建筑施工企业向工程管理服务、环境治理服务、市政运维、物业管理、智慧城市运营等生产性服务业和生活性服务业领域拓展。支持科技服务业赋能建筑业打造应用场景,实现建筑业与服务业深度融合。 (三)支持企业技术驱动转型 完善建筑科技研发与标准体系,培育科技领军企业和自主创新龙头企业。推进政产学研用深度融合,组建产业创新联合体。强化企业创新主体地位,激励企业加大研发投入,培育自主知识产权产品。支持企业参与科技创新政策制定及国家、省级科技项目。培育布局一批建设行业企业技术中心。 (四)提升企业国际竞争力 鼓励企业参与西部大开发、粤港澳大湾区、西部陆海新通道建设等国家战略,与央企、国企合作承接区外工程。深化中国—东盟建设部长圆桌会议成果,建设中国—东盟建筑产业服务平台,助力建筑业企业“走出去”,强化政策性金融、法律支持,推动对外工程承包向项目融资、设计咨询、运营管理等高附加值环节拓展,打造“广西建造”国际化品牌。 (一)加强市场准入管理 加快构建“宽进、严管、重处”建筑市场监管机制,加强企业资质动态核查,对不符合资质标准的重点监管企业在全国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平台标注“资质异常”,并责令其限期整改;逾期未达标的,依法撤回资质证书,维护建筑市场秩序。推行评定分离,落实招标人主体责任制。优化技术标评审机制,引导招标人根据项目技术复杂程度合理设定技术标与商务标的权重比例。重点治理监理、检测、设计、全过程工程咨询等服务类招标领域恶性低价竞争,建立异常低价识别与核查机制,遏制以低于合理成本报价抢占市场的行为。引导建设方合理确定造价咨询服务费用,强化服务质量、专业能力和信用导向,推动良性竞争,遏制造价企业低价承揽、以审减获利。构建信用监管体系,运用大数据、AI等技术实时监测信用状况,建立跨部门联合监管机制,深化建筑市场与施工现场“两场联动”。 (二)深化审批制度改革与数字化监管 巩固工程审批制度改革成效,优化流程,压缩时限,推进审批服务从“能办”向“好办、智办”升级。推行“AI审核+人工复核”智能审批模式,运用系统数据开展审批监测、逾期预警与效能评估。重点抓好建设项目开工、联合验收等国家级“高效办成一件事”事项上线落地及推广运用,持续拓展自治区级工程建设项目“全链通办”事项范围。强化数字化智能化监管,构建“互联网+监管”体系,推动监管数据共享,打通招投标、项目审批、质量安全、建筑工人管理等平台数据,打破数据壁垒,破除数据孤岛。常态化开展专项整治,加大对违法发包、转包、违法分包挂靠、出借资质等行为的查处力度,压实建设单位、总承包单位主体责任,杜绝“以包代管”;运用大数据、人工智能开展线索预警,自动识别围标串标、挂靠、转包等隐蔽违法行为,提升事中事后监管能力,扭转单一采用现场检查的监管模式。推动招标投标和人工智能深度融合,推进“人工智能+招标、投标、开标、评标、定标、现场管理、监管”,促进招标投标市场规范健康发展。 (三)加大助企纾困力度 强化建设单位资金履约约束,严控无资金保障项目开工建设,从源头减少拖欠。健全治理拖欠工程款长效机制,推行工程款支付担保,加强与有关部门的协作配合,形成工作合力,共同治理拖欠工程款问题。协同财政、金融部门拓宽融资渠道,推动企业用好“助建贷”财政贴息贷款等政策性金融产品,引导降低企业综合融资成本。 (四)深化工程造价市场化改革 推动修订《广西建设工程造价管理办法》,深化工程造价市场化改革,建立高质量造价指标数据库,构建造价信息发布平台,定期发布估算指标、概算指标、市场价格信息。完善结算审核管理制度,推进施工过程结算,明确结算审核时限,建立多元化纠纷调解机制,无争议部分价款优先支付,减少结算久拖不决问题。构建造价成果文件数字化监管体系,实现造价数据可追溯。推进前沿技术与造价行业深度融合,鼓励技术创新和人才培养,深化工程造价咨询行业核心价值塑造,推动造价咨询收费水平与服务深度、专业难度等相匹配。 (五)优化建筑业统计制度 深化在地产值统计改革,健全数据统筹和共享机制,依托“三清单”提升统计数据的完整性和准确性,加强统计数据与宏观经济的关联分析。强化高品质绿色建筑有关指标统计,量化城镇民用建筑能耗、可再生能源替代率等。 (六)妥善处理历史遗留问题项目 在守住工程实体安全底线前提下,结合项目建设时期执行规范标准,针对历史遗留项目问题,研究制定联合验收容缺受理实施细则,明确容缺材料清单、适用边界、承诺监管及追责机制,推行并联勘验,开辟历史遗留项目联合验收绿色通道,优化分栋、分期验收办理流程,压缩项目竣工收尾周期。 (一)积极发展装配式建筑 推动装配式建筑结构体系、系统集成、构件生产、施工工艺、运行维护等关键技术优化升级,建立覆盖全生命周期的标准规范体系。推动装配式建筑、装配式装修在保障性住房、人才公寓、老旧小区更新等居住建筑以及医院、学校、办公楼等公共建筑项目中应用,引导既有建筑更新改造采用装配式装修。积极推广钢结构建筑,鼓励学校、医院、体育馆等公共建筑优先采用钢结构,因地制宜发展模块化建筑。探索社会投资项目装配式超低能耗建筑正向激励政策。 (二)持续完善全产业链技术体系 聚焦设计引领、制造支撑、智能建造、绿色低碳、数字赋能、运维升级六大环节。推广标准化设计,发展成熟结构体系,攻克关键技术难点。推动部品部件标准化、通用化。升级智能生产装备,优化产业基地布局。 (一)推动绿色建材与金融创新 完善绿色低碳建材采信应用机制与数据库建设,推动绿色建材在工程中规模化应用,落实国家绿色采购政策,工业和信息化、住房城乡建设、交通运输、水利等行业主管部门在工程招标采购环节在确保不得变相限定特定认证机构、不得排斥未申请认证的经营者的条件下优先采信绿色建材产品认证、建筑类绿色产品认证、低碳产品认证证书,稳步提升政府采购绿色低碳认证采信比例。市场监管部门依法对绿色低碳认证活动实施监督管理。探索“绿色金融+工业化建造”协同模式及绿色建筑性能保险等制度创新。 (二)推广节能设备和绿色化施工 强化新技术集成应用,推广节能设备和绿色化施工方式,严格管控施工扬尘、噪声、废水及固体废弃物污染等。强化绿色施工管理,推广节能型施工设备。 (三)推动星级绿色建筑、低碳建筑发展 推动星级绿色建筑、超低能耗建筑、低碳建筑规模化发展,结合城市更新推进既有建筑节能降碳改造,优化建筑用能结构,推广光伏一体化及电气化改造,加快淘汰落后用能设备,同步完善光伏组件等新型废弃物回收处置体系,支持符合“好房子”标准的低碳住宅项目建设。 (四)完善碳减排评价机制 建立健全广西建筑领域碳排放核算制度,指导建筑项目实施碳排放核算。推广BIM、CIM辅助碳排放计算。建立建筑能效等级制度,完善建筑能效测评机制。依托建筑能耗和碳排放信息化管理系统,强化建筑能耗和碳排放数据的动态管理和分析。探索在公共建筑运营管理等环节披露建筑能效等级信息,推动形成以建筑能效等级为导向的建筑市场环境。 (五)建筑垃圾资源化利用 将建筑垃圾减量化、资源化纳入全生命周期管理,规范源头分类处理,因地制宜推进建筑拆除与建筑垃圾资源化利用一体化,促进工程渣土供需动态匹配与高效流转。鼓励将产品价格纳入建设工程材料造价信息清单,推广再生骨料、再生混凝土等高品质再生建材应用,强化建筑垃圾资源化利用设施环境风险管控。 (一)探索“人工智能+建筑业”发展路径 夯实数字设计基础平台与集成系统建设,打通设计、生产、施工、运维各环节数据链路,构建建筑业数字化协同网络。围绕设计优化、智能施工、运维管理等核心环节,推动人工智能技术在建筑业全链条深度渗透,力争打造10个以上“人工智能+建筑业”应用标杆。在政府投资项目、三星级绿色建筑及装配式建筑中先行开展AI辅助正向集成设计与模数化、标准化设计试点,推动设计成果与工业化生产、智能建造高效对接。 (二)加大智能建造关键技术、装备研发和应用 推进建筑领域自动化施工装备应用,加快研发面向“危、繁、脏、重”施工场景的建筑机器人,以及适应城市更新精细化、低影响要求的专用施工装备,如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运行检测设备等。 打造智能建造典型应用场景,培育产业集群。遴选一批企业开展试点,设立智能建造技术研发中心,建立智能建造人才培养长效机制。出台智能建造项目和基地认定标准,遴选自治区级试点项目,定期发布广西发展智能建造可复制经验做法清单,组织建筑企业开展智能建造经验交流。 (三)推进建筑信息模型(BIM)技术全过程应用 六、创新生产组织模式 (一)持续推进工程总承包模式 发挥政府投资项目和国有资金控股项目的示范引领作用,完善工程总承包建设相关制度,分行业推进工程总承包建设模式。持续提升企业工程总承包能力和水平,促进工程总承包与智能建造、新型建筑工业化、信息化协调发展。建立工程总承包企业培育库,扶持广西企业提升全产业链整合能力。引导施工、设计企业突破专业壁垒,重点向水利水电、港口航道、通信工程等领域拓展。 (二)大力推广全过程工程咨询模式 发挥政府投资项目示范作用,鼓励民间投资项目采用全过程工程咨询。完善招标投标管理制度,扶持涵盖多阶段的全过程工程咨询企业。推广全过程造价咨询服务,在房屋建筑、市政基础设施等重点领域试点推行不少于30个项目。 (三)鼓励“咨投建营一体化”模式 推动一批有实力的房地产企业、建筑企业由单一工程建设向咨询、投资、建设、运营全生命周期服务延伸,向“好房子”建设集成商、城市综合服务商转型,支持企业以咨投建营一体化模式,深度参与城市更新、地下管网、新基建、绿色低碳建筑、既有建筑改造(建筑医院)、乡村振兴等重点领域建设。 (一)完善技能培育体系 建设依托企业的自治区级新兴工种专项实训基地。深化产教融合,推广新型学徒制、订单式培养、校企合作定向培养新兴工种人才。按需调整培训课程,重点开发装配式建筑、BIM应用、建筑机器人运维、绿色低碳施工、城市更新修缮等领域课程。面向在岗工人、新入职工人、转岗工人以及建筑施工特种作业人员等施工现场所有一线操作工人,依托线上平台与现场实训基地分类分层开展培训。常态化开展职业技能竞赛,健全技能评价体系,加强高级工以上的高技能人才队伍建设。依法完善建筑施工特种作业人员管理制度。鼓励行业骨干企业结合实际推行“新八级工”职业技能等级制度,促进技能人才队伍建设。 (二)加快智能建造专业人才培养 支持区内高校和职业院校增设和深化BIM技术应用、建筑机器人、CIM应用等相关课程,鼓励开设“人工智能+建筑业”等交叉融合课程,推动课程内容与行业技术标准、企业岗位需求动态衔接,强化产教融合、科教融汇,加快培养具备数字化素养的复合型技术技能人才,以满足行业需求。实现技能工人数量稳步增长,建筑信息模型技术员、装配式安装工、智能设备操作工等新兴工种占比逐年提升。 (三)提升实名制监管水平 深化实名制管理,聚焦广西建筑行业用工薄弱环节,加大对未纳入监管项目和企业的查处力度,完善考勤与薪资发放联动机制,实现全区用工监管无死角。强化人工费用拨付源头治理,联合人力资源社会保障等部门合法合规开展检查,督促建设单位按时足额拨付资金,严查总包单位截留挪用行为,筑牢工资支付资金防线。推广电子劳动合同,实现农民工工资专用账户100%合规。建立“拨付提醒—异常预警—快速处置”机制,预警响应不超过24小时,处置闭环率100%。 (一)强化智能监管应用 推动工程质量安全管理与数智监管深度融合,深化智慧工地建设,实现新建项目各类监控设备安装率100%,安全隐患识别准确率显著提高。建立健全监管、建设、勘察、设计、施工、监理等全链条各环节的质量管理数字化体系,加快推动工程实体质量和施工安全治理数字化转型在广西落地;推动广西建设工程检测监管信息系统、广西建筑起重机械安全监督管理系统等互联互通,从业务流程上防范未经检测或经检测不合格的材料进入施工现场,并防止不合格实体进入下道工序。完善起重机械全生命周期管理,强化安拆等特殊作业人员实名制监管;推进深基坑、高支模等危大工程监测技术提质增效。探索AI技术在工程质量安全管理中的应用场景,为推广AI技术应用提供可复制经验。 (二)大力提升工程质量 构建现代化工程质量管理体系,推进工程质量管理标准化,强化工程建设全链条质量监管。重点推进体制机制建设,聚焦突出问题攻坚,健全一批系统完备、运行有效的制度体系,形成一批实用高效的新技术新工艺,构建政府、市场、企业协同共治的建筑工程质量治理新格局。部署开展房屋市政工程质量提升专项行动,从提升监管效能、易发问题整治、信息公示、制度建设、标准引领、样板引路和满意交付等方面推动房屋市政工程整体质量水平提升。 (三)健全制度保障体系 全面落实五方主体责任,突出建设单位首要责任,建强一支专业过硬、作风扎实的监督队伍。优化监督评价流程,完善评价系统功能,强化监督结果应用,切实提升监督评价工作成效。健全建筑施工企业安全生产条件动态监管机制,建立企业和项目安全管理分级制度。推行住宅工程交付查验、质量信息公示制度,减少住宅工程质量投诉,提升购房业主满意度。推行工程质量潜在缺陷保险和安全生产责任保险制度。针对建筑行业的特点,建筑施工企业对相对固定的职工,应按用人单位参加工伤保险;对不能按用人单位参保、建筑项目使用的建筑业职工特别是农民工,按项目参加工伤保险。建立实施安全风险防范和隐患排查整治双重预防机制。 (四)加强施工现场安全防控 深入开展建筑施工安全生产专项整治工作,聚焦高处作业、深基坑开挖、起重吊装、有限空间作业等事故多发频发施工环节,加强对县区、工业园区和产业园区领域基层监管工作的指导和帮扶,全力压减工业园区类事故。强化危大工程全过程监管,推广智能化监测设备全覆盖安装,推动重大事故隐患动态清零,全面提升建筑工程本质安全水平和监管效能。建立小散工程属地化、网格化监管模式。完善施工企业安全生产动态监管和退出机制,推动房屋市政工程安全生产责任保险全覆盖,建立实施事故预防服务长效机制,健全全员安全教育培训与应急演练机制。 (五)防控建筑运行风险 完善既有建筑安全隐患治理闭环机制,明确隐患整改责任主体、整改时限与验收标准,实现排查—评估—治理—复核全流程管理。对超过一定使用年限的房屋定期开展安全体检,对超高层、大跨度建筑及玻璃幕墙开展专项体检,及时发现结构安全隐患。完善在建工程防灾应急预案。构建多部门协同联动的城市建筑安全风险综合防控平台。 (六)开展建筑产品使用电子说明书试点 研究编制房屋使用维护电子指引参考模板,包含工程建设、建筑材料和设备、日常使用与维护、拆改限制和更新指引、应急避险提示等内容,鼓励建设单位在房屋交付时向产权人提供,为房屋后续使用维护、更新改造提供参考。引导市场培育房屋维修服务供给,鼓励行业协会推行房屋维修服务自律评价,供群众自主选择。 (一)拓展服务领域与模式 在技术复杂类、工艺主导类项目中推广以设计牵头的工程总承包。加大设计施工“双资质”企业培育力度,支持单一市场主体承揽工程总承包业务。支持设计企业向全生命周期综合技术解决方案服务商转型,提升全过程技术咨询和管理服务能力。推进民用建筑项目建筑师负责制,发挥建筑师主导作用。 (二)构建全链条质量管控体系 压实勘察设计质量责任,落实“一码溯源”和责任追溯机制。从严管控设计变更、装饰装修工程设计,强化消防、危大工程、交通等行业附属建筑的设计审查管理。规范审查流程,健全适配城市更新工作的建筑设计管理制度,全面提升既有建筑改造工程设计质量。 (三)深化数字化转型升级 推动物联网、北斗定位、AI视觉识别等技术在工程勘察领域的应用,推动大数据、生成式AI等在勘察、方案优化、施工图设计等场景的试点应用。推广BIM审图和人工智能辅助审图。 (四)服务“四好”建设 鼓励建筑师、工程师、规划师等“多师”协同,提供人性化、特色化、集成化设计及专业咨询服务。加强“好房子”设计服务,推动“好房子”设计实践,形成一批“好房子”优秀设计案例。提高“好小区”“好社区”“好城区”设计水平,同步设计通信配套设施,引导推进无障碍环境建设和适老化、适儿化改造。积极推进城市设计。 (五)塑造地域设计品牌 加强建筑设计管理,提升建筑设计水平,推动城市建筑更好地体现中华美学和时代风尚。加强超大体量公共建筑、超高层建筑、重要地段建筑和大型城市雕塑建设管理。以“地域适应性+民族文化”为核心,系统梳理提炼“桂风壮韵”建筑文化元素,建立“桂派建筑基因库”,开展“桂派”设计评选与推广活动。规范开展广西优秀工程勘察设计成果等次评定,选拔一批广西工程勘察设计大师,推动数字化能力纳入专业人才评价标准。 (一)健全防灾减灾保障机制 细化各级住房城乡建设系统防灾减灾责任分工,建立重点防控与评估机制。强化对建设工程抗震设防法律法规和工程建设强制性标准执行情况的监督检查。修订住房城乡建设系统地震应急预案,健全本地区地震信息员联系制度,完成城市抗震防灾规划编制(修订)并推动实施。定期开展地震应急演练。 (二)增强房屋建筑防灾抗灾能力 优化重要设备设施选址、规划设计和改造升级,提升防涝、防风、抗震等能力。稳步推进地震易发区房屋抗震加固。提升村镇建筑抗灾能力,完善村镇建筑安全选址和抗灾设防要求,推广抗震、抗风、防涝性能良好的农房建设技术和模式。 第五章 保障措施 一、强化统筹协调 强化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统筹协调职能,健全跨部门协同推进机制,统筹财政资金、金融信贷、政府性融资担保等资源,加大对重点项目和中小企业的支持力度。 二、完善配套政策 出台配套落实文件,围绕建链强链补链制定专项政策,明确各级各部门责任分工,建立健全规划实施动态监测、中期评估机制,确保各项目标任务落地见效。 三、发挥行业协会作用 强化行业协会桥梁纽带作用,在规范行业秩序、标准制定、行业自律、诉求反映等方面加强引领。引导行业协会发布成本参考信息,加强行业自律,规范企业经营行为;畅通投诉举报渠道,引导市场主体依法维权,构建政府监管、社会监督、行业自律共治格局。 四、营造良好发展环境 加强政策宣传解读,引导企业抢抓机遇、加快转型,形成政府引导、协会搭桥、企业实施的协同推进格局,合力推动广西建筑业高质量发展。 解读 自治区住房城乡建设厅关于印发《广西建筑业高质量发展“十五五”规划》的通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