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西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勘察设计招标文件示范文本(2026版)》政策解读

 

 

一、修订的必要性

一是落实国家决策部署。《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创新完善体制机制推动招标投标市场规范健康发展的意见》(国办发〔2024〕21号)提出,要分类修订勘察、设计招标文件示范文本,改进评标办法和评标机制,在勘察设计项目评标中突出技术因素、相应增加权重,完善评标委员会对异常低价的甄别处理程序,依法否决严重影响履约的低价投标。

二是强化政策协同衔接。近年来,《招标投标领域公平竞争审查规则》《招标人主体责任履行指引》《招标投标领域信用管理暂行办法》《财政部关于推动解决政府采购异常低价问题的通知》等系列文件相继出台,对工程招标投标活动提出了新的要求。2022年版招标文件示范文本的部分条款与现行政策要求不匹配,亟需通过修订,填补条款空白,推动各项政策落地,进一步提高示范文本的适用性、可操作性和规范性。

三是推动行业良性发展。2022年版招标文件示范文本实施以来,我厅密切跟踪市场动向,发现在我区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勘察设计招标投标活动中出现了示范文本部分条款与招标投标实际不适配、部分项目中标价偏低、招标人与投标人的自主权有所受限等问题,难以满足行业发展新需求,亟需通过修订,解决行业招标投标领域现实问题,进一步优化招投标流程和评标标准,提升技术方案核心地位,推动行业向专业化方向良性发展。

二、修订的主要内容

(一)落实支持中小企业发展政策。完善政府采购工程面向中小企业预留份额方式,明确政府采购工程对中小企业收取的履约保证金数额不得超过中标合同额的2%,评标时对符合条件的小微企业给予价格分加分。

(二)新增投标人资格要求。新增财务、信誉和专职投标员配置要求,投标人及其拟派主要人员的业绩采信渠道增加全国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平台(“全国四库平台”),不单一采信广西建筑市场监管云平台(“桂建云”)信息。

(三)规范电子招标投标流程。理顺招标文件获取、电子投标文件投递、不见面开标流程,明确投标文件递交时间以系统回执载明的传输完成时间为准。投标人登录网上开标子系统的数字证书增加“移动数字证书(CA)全国互认APP”。

(四)细化各阶段服务期限。在“投标人须知”前附表按招标内容类别明确了勘察设计各阶段服务期限,并设置后续服务阶段期限要求,杜绝时限模糊问题,避免因随意压缩勘察设计周期而带来的质量风险。

(五)改进评标办法和评标机制。合理设置评审权重,在评标中突出技术因素,提高技术标、设计方案(设计团队)标权重。技术方案勘察大纲、设计组织实施方案部分设“达标分”,低于满分60%视为评审不合格。提供两种“评标基准价”计算方式,明确投标报价偏差率计算方式。由招标人自主决定是否在招标投标活动中应用投标人的企业信用评价结果。

(六)新增异常低价甄别机制。评标办法中明确异常低价判定标准和处理程序,投标人投标报价属于招标文件规定的异常低价情形且未提供说明或提供的说明不能证明其报价合理性的,评标委员会可依法否决其投标,防止恶意低价竞标,保障勘察设计质量,维护市场良好竞争环境。

(七)规范暗标编制要求。优化暗标目录格式要求,避免因格式差异导致否决投标。明确空格、空行、明显文字错误、序号不连续、编写软件不同导致的字符间距微小偏差等非实质性内容不属于暗标否决因素。

(八)优化中标人确定程序。招标人在定标过程中应对中标候选人组织全面核验,重点核查4种异常投标情形和4种不得确定为中标人情形。中标候选人公示时,增加公示评标委员会各成员的打分、评审结论等评标情况,提升招标投标透明度。

自治区住房城乡建设厅关于印发《广西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勘察设计招标文件示范文本(2026年版)》的通知

各市、县(市、区)住房城乡建设局,各有关单位:

为贯彻落实《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创新完善体制机制推动招标投标市场规范健康发展的意见》精神,进一步规范我区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勘察设计招标活动,结合市场实际和有关规定,我厅组织对《广西壮族自治区房屋建筑和市政工程勘察公开招标文件范本(2022年版)》《广西壮族自治区房屋建筑和市政工程勘察邀请招标文件范本(2022年版)》《广西壮族自治区房屋建筑和市政工程设计公开招标文件范本(2022年版)》《广西壮族自治区房屋建筑和市政工程设计邀请招标文件范本(2022年版)》四个示范文本进行修订。现将修订后的《广西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勘察设计招标文件示范文本(2026年版)》(以下简称《示范文本(2026年版)》)印发你们,并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示范文本(2026年版)》自2027年1月1日起正式实施。《自治区住房城乡建设厅关于印发〈广西壮族自治区房屋建筑和市政工程勘察公开招标文件范本(2022年版)〉等四个范本的通知》(桂建发〔2022〕3号)同步废止。正式实施之日前发布招标公告或投标邀请书的工程建设项目,仍按原招标文件执行。

二、《示范文本(2026年版)》由自治区住房城乡建设厅负责解释。各使用单位和个人在执行过程中遇到问题,请及时将意见和建议反馈至自治区住房城乡建设厅。

附件:广西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勘察设计招标文件示范文本(2026年版)

广西壮族自治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厅

2026年9月29日

(此件公开发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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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广西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勘察设计招标文件示范文本 (2026年版)》.docx

 

原文链接:

http://zjt.gxzf.gov.cn/zfxxgk/fdzdgknr/fgwj/xzgfxwj/t28184848.shtml?sessionid=