吉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

关于发布吉林省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违法违规案例(2026年第二批)的通告

吉建函〔2026〕371号

各市(州)建委(住房城乡建设局),长白山管委会住房城乡建设局,梅河口市住房城乡建设局,各县(市、区)住房城乡建设局,各有关单位:

    根据全省招标投标领域突出问题系统整治工作要求,为进一步规范全省房屋市政工程招标投标市场秩序,持续强化警示震慑作用,着力营造公平公正、诚信守法的市场环境,现将房屋市政工程招标投标领域违法违规案件(第二批)予以公布(见附件)。

    望房屋市政工程招标投标活动各方责任主体能够吸取教训,遵纪守法,引以为戒,严格遵守招标投标活动工作纪律。各级行政监督部门切实加强招标投标活动监管,对违法违规行为依法严肃查处。

    附件:全省房屋市政工程违法违规案例(2026年第二批).docx

吉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

2026年9月15日

    初审:代建南

    复审:王亮

    终审:蔡磊

附件

全省房屋市政工程违法违规案例(2026年第二批)

    案例一:2026年3月,吉林省辉南县住建局在市场行为核查中发现,辉南县某改造项目中标单位吉林省某公司无工资发放凭证,现场管理人员非中标单位人员,涉嫌出借资质违法行为。经立案调查,中标单位未对该项目派驻项目经理,将实际施工工程转包给个人(个人无资质承揽工程已另案处理),存在将中标工程转包的违法行为,依据《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第六十二条第一款和第七十三条的规定进行行政处罚,决定对中标单位给予没收违法所得12.9万元和6.47万元的罚款,对中标单位直接责任人给予0.32万元的罚款。

    案例二:2026年4月,根据吉林省城市地下管网建设改造工程审计反馈意见,松原市某管线建设工程,涉嫌存在未招先建违法行为。经吉林省松原市住建局立案调查,确认该项目存在应招未招违法行为,5月13日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第四十九条的规定,对招标单位松原某公司的违法行为,按照合同金额10‰进行行政处罚,罚款金额195.04万元,该公司主要负责人移交有关纪检监察机关调查处理。

 

附件下载:全省房屋市政工程违法违规案例(2026年第二批).docx

 

原文链接:

https://xxgk.jl.gov.cn/zcbm/fgw_98022/xxgkmlqy/202609/t20260915_9712426.html?sessionid=