黑龙江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 关于全省招标投标领域违法违规典型案例的通报 黑建函〔2026〕276号 各市(地)住建局、各有关单位: 为深入推进全省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领域招标投标相关整治工作,充分发挥典型案例警示教育、释纪明规作用,强化市场主体法治意识,形成有力震慑,推动招标投标市场规范健康发展,现公开通报4起典型案例如下。 案例1:弄虚作假、虚假投标案例 2024年6月,某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在某排水防涝建设项目投标过程中,存在弄虚作假、虚假投标的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第三十三条规定。2024年7月30日,桦川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第五十四条对涉案公司处以罚款10626元,对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刘某处以罚款1062元;同时,将该公司及相关人员的违法违规行为在信用中国平台予以公示,纳入信用监管范围。 案例2:未履行招标投标程序,擅自确定施工单位案例 某建设项目道路桥梁一期,未履行招标投标程序,擅自确定施工单位,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第四条规定。2025年12月24日,鸡西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第四十九条对涉案项目处以罚款75725元,并将该项目建设单位责任人移交纪检监察机关。 案例3:限制合理条件、排斥潜在投标人案例 2025年12月10日,鸡西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在招标项目“回头看”检查中发现,某治理项目存在违规设置过高资格条件的问题。招标方以不合理条件限制、排斥潜在投标人,违反了《招标投标法》第十八条第二款的规定。2025年12月24日,鸡西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依据《招标投标法》第五十一条及《黑龙江省住建系统行政处罚裁量标准(2024版)》,对招标代理公司处以15000元罚款,并将项目建设单位责任人问题线索移交纪检监察机关。 案例4:骗取投标资格案例 2025年9月28日,某建设有限公司参与齐齐哈尔市2025年“两供两治一业”建设项目投标,并入围中标候选人。公示期内,招标人复核发现,该公司在投标时违反招标文件要求,以虚假承诺骗取投标资格。同年11月6日,招标人组织评标委员会依法否决其投标资格。齐齐哈尔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认定该公司存在不实承诺、骗取投标资格的行为,违反招标文件信誉要求及《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第四十二条第二款第(四)项。2026年1月20日,该局依据《招标投标法》第五十四条及《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第六十八条第一款,同时参照《黑龙江省住房和城乡建设系统行政处罚裁量基准(2024版-招标投标类)》,对该公司处以罚款474400元,对相关责任人处以罚款23700元。 黑龙江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 2026年9月14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