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州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关于印发《福州市架空平台式住宅(抬板式住宅)消防设计相关问题的技术答疑(一)(试行)》的通知 来源:福州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福州市架空平台式住宅(抬板式住宅)消防设计相关问题的技术答疑(一)(试行) 答:架空平台式住宅(抬板式住宅),是指居住用地内将住宅首层楼板上抬、停车空间设置于底层(仅限一层)架空平台或半地下室的住宅建筑形式。 答:1、可以,相应楼栋的室外消火栓、消防水泵结合器等消防配套设施应同步抬高至架空平台层屋面。2、当架空平台层屋面设置消防车道、消防车登高操作场地,且架空平台采用耐火极限不低于2.5h的楼板与上部住宅分隔时,架空平台层的汽车库可按地下汽车库进行消防设计。 答: 消防车道、消防车登高操作场地上抬的项目,可根据《福建省房屋建筑工程消防设计技术审查疑难问题解答(2025年版)》(闽建消[2025]1号)第1.1.3条,区分地上、地下进行消防设计。 答:可以。 答:1、通向架空平台层屋面的消防车坡道应与市政道路连通,且连通接口不应少于两个,相邻两个连通接口道路中心线之间的最小间距不应小于15m。2、确有困难时,基地仅与一条市政道路相邻且架空平台上的住宅建筑占地面积不大于3000㎡时,可设一条与市政道路相连通的宽度不应小于7m的双车道消防车坡道。 答:1、消防车道、消防车登高操作场地上抬的项目,当架空平台层设置大于300㎡的商业或配套用房时,不影响架空平台层以上住宅建筑定性。 2、消防车道、消防车登高操作场地上抬的项目,架空平台层应按单、多层公共建筑设置消防车道,且消防车道可借用市政道路。 答:可以。 答:1、消防车道、消防车登高操作场地未上抬的项目,上部人员疏散至架空平台层屋面后,可设置不少于2处的架空平台层屋面至室外(市政标高)的室外敞开踏步或楼梯,其总净宽度不应小于当该项目设置消防车道、消防车登高操作场地上抬时的汽车坡道总宽度;消防车道、消防车登高操作场地上抬的项目,上部人员可经汽车坡道疏散至室外(市政标高);当符合上述条件时,可以认定为安全区。 2、当架空平台层屋面认定为安全区时,楼梯间的防火分隔措施应设置在架空平台层屋面。 3、除设置在架空平台层的车库、设备用房、物业用房可疏散至架空平台层屋面(安全区)外,其他功能用房应直接疏散至室外(市政标高)。 答: 消防车道、消防车登高操作场地全部上抬的项目,架空平台层车库与沿街商业可按各自体积计算室内外消防水量。 答:不能,应在倒流防止器附近设置,避免因管道过长造成水质污染。 答:当地上、地下汽车库的汽车坡道不联通时可分开判定,当地上架空平台部分和地下车库部分定性为一个车库时,应按车库规模判定是否设火灾报警。 答:消防车道、消防车登高操作场地未上抬的项目,整体建筑应定性为住宅建筑与其他使用功能组合的建筑,架空平台层可认定为该住宅建筑的裙房,住宅核心筒与地上汽车库应严格按《建筑防火通用规范》GB55037-2022第4.3.2条规定,做好防火分隔。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