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印发《江苏省“人工智能+住房城乡建设”行动方案》的通知

苏建科〔2026〕102号

各设区市住房城乡建设局(建委、房产局)、城管局、公积金中心,南京、无锡、苏州市园林(市政)局,南京、徐州、苏州市水务局:

为加快推进人工智能赋能行业发展,省住房城乡建设厅制定了《江苏省“人工智能+住房城乡建设”行动方案》,现予印发,请结合实际贯彻实施。

点击下载:江苏省“人工智能+住房城乡建设”行动方案.pdf

 

江苏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   

2026年6月2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