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南京市房屋建筑工程质量监督抽检管理规定》的文件解读

 

 

为加强房屋建筑工程质量监督管理,保障工程主体结构安全、主要使用功能的工程质量,市城乡建设委员会对《南京市房屋建筑工程质量监督抽检管理规定》(以下简称《规定》)进行修订。现将有关情况说明如下:

一、制定背景

质量监督抽检是工程质量监管的关键抓手。近年来,随着人居品质需求不断升级,原有抽检内容、检测项目已难以完全适配新形势下住宅品质提升等工作要求。根据规范性文件有效期5年的规定,结合发展实际,对《南京市房屋建筑工程质量监督抽检管理规定》进行修订,为监督抽检工作各环节、全流程管理提供更全面的技术标准和政策依据。

二、主要依据

1.《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

2.《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

3.《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质量监督管理规定》(住建部令第5号);

4.《建设工程质量检测管理办法》(住建部令第57号)

5.《江苏省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质量监督管理办法》(省政府令第89号);

6.《南京市规范涉企行政检查办法》(市政府令第348号)

三、主要内容说明

本文件共有十一条条文。

第一条是制定意义和依据。

第二条是明确文件适用范围。

第三条主要是明确工程质量监督抽检及监督抽样的定义。

第四条是规范质量监督人员工作要求。

第五条是规范检测机构工作要求和流程。

第六条是明确规定监督机构进行监督抽检工作的要求。

第七条是明确监督机构对相关问题进行监督抽检的具体要求。

第八条是明确监督机构对未按规定办理施工许可手续的工程进行监督抽检的具体要求。

第九条是明确监督机构对监督抽检结果不合格工程的处理规定。

第十条是规定监督机构处理、上报监督抽检中发现的违法违规行为的工作要求。

第十一条是执行日期,按规范性文件要求应在发布日一个月以后。

 

 

关于印发《南京市房屋建筑工程质量监督抽检管理规定》的通知

宁建规〔2026〕3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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