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海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发布《关于进一步推进房屋建筑和市政工程招投标制度改革的若干措施(2025年版)》,自2026年2月1日起施行,有效期3年,同时废止2024年版。

该文件有一项容易被忽略但影响深远的调整:

投标人拟派的关键岗位人员,除了要提供劳动合同、社保关系证明外,还首次明确要求提供住房公积金缴纳证明

这标志着招投标领域的资格审查从单社保时代迈入了社保+公积金双证明时代

 

 

文件原文怎么说?

 

 

 

该《若干措施(2025年版)》第十八条第(二)款明确写道:

“拟派与投标人订立劳动合同、建立劳动工资、社保关系和住房公积金缴纳证明的关键岗位人员以及相应的执业资格或职业资格情况。”

同时,第七条要求投标文件中拟派的关键岗位人员应通过“海南省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平台”进行人员校验,中标后原则上不允许更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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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两条规定的结合意味着,社保和公积金缺一不可,两者共同构成人员真实在岗的双证明。

文件没有留下模糊地带,劳动合同、工资关系、社保、公积金,四项材料必须齐全,且所有信息指向同一个缴存单位、同一个人员。

这是资格审查的必选项。

换句话说,过去那种只交社保、不交公积金,或者社保和公积金分属不同单位的情况,在海南“机器管招投标”项目里已经行不通了。

 

 

已经有项目因为公积金问题实质性被否

 

 

 

2026年5月25日,同一天两个项目因公积金问题出局。

三亚市海罗安置区配套市政道路项目二次招标终止,三名中标候选人均不合格。

排在第一的那家,项目经理没提供社保、公积金、银行工资流水,技术负责人等七人也拿不出公积金和社保材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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同一天,屯昌县南坤镇消防站项目流标,原因写得很清楚:公积金缴纳证明、劳动工资材料、劳动合同建立时间都少于三个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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评审下来只有一家通过,项目直接流标。

这两个案例摆在这儿,说明公积金审查真不是闹着玩的。

连续三个月,差一天都不行。三亚那个项目连项目经理的工资流水都要查,屯昌那边更是因为时间不够直接全体出局。

一个消防站项目,几十家投标,最后只有一家过了资格关,说明大多数企业在社保和公积金的双重合规上,压根就没准备好。

 

 

为什么查的是公积金?

 

 

 

因为社保这道关太好做手脚了。

有些企业为投标,临时给持证人员交一两个月社保,中了标就停掉,人也不用上工。

而且社保部分地区还能补缴,临时抱佛脚的空间很大。

公积金不一样。它是住建部自己的系统,全国联网,一人一户。

哪家公司交的、从哪个月开始、中间断没断过,系统里全记着,想改都改不了。

更重要的是,公积金没有补缴。

这个月没交,下个月补不进去,系统直接显示断档。

光是连续三个月这一条,就把临时拼凑的投标班子挡在了门外。

再加上社保和公积金分属两个部门管,数据不互通,想两头同时造假,难度翻了好几倍。

政策设计者或许就是看准了这一点,你不是能临时交社保糊弄一下吗?

再加一道公积金,看你怎么办。

只有长期养着固定团队、真金白银给员工交公积金的企业,才能过这一关。

临时凑班子投标的,自然就被筛掉了。

所以,对在海南投标的企业来说,如果打算用哪几个人,就要至少提前三个月把他们的社保和公积金都落在自己公司名下,每个月正常交、不能断。

不要等招标公告出来了才想补材料,公积金补不了,时间不够就是不够。

至于海南这套做法会不会推向全国,目前还说不准。

但有一点是确定的,公积金在招投标审查里,已经实实在在卡住了不少人。

至少从海南这两个项目的教训来看,这事不是说说而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