珠海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关于印发《珠海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免处罚清单(2026年版)》的通知 珠建〔2026〕78 号 各区(功能区)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各有关单位: 为认真贯彻落实《广东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推进包容审慎监管的指导意见》(粤府办〔2022〕7号)等文件精神,推进包容审慎监管,创新行政执法方式,进一步规范我市住房城乡建设系统行政执法行为,我局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等有关法律、法规、规章规定,结合我市住房城乡建设执法实际,制定了《珠海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免处罚清单(2026年版)》。现予以印发,请结合实际贯彻执行。 本通知自2026年7月1日起施行,有效期至2031年6月30日。2024年9月30日印发的《珠海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关于印发行政处罚自由裁量权基准适用规则及其配套文件的通知》(珠建〔2024〕274号)中的《珠海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免处罚清单(2024年版)》同时停止执行。 特此通知。 珠海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2026年5月29日 附件: 相关链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