黑龙江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
关于开展2026年全省工程勘察设计企业资质动态核查工作的通知
〔2026〕646号
各勘察设计企业:
    为进一步加强全省勘察设计行业事中事后监管,健全“宽进、严管、重处”的监管机制,规范勘察设计市场秩序,保障工程勘察设计质量和人民生命财产安全,根据《建设工程勘察设计资质管理规定》(建设部令第160号)、《住房城乡建设部办公厅关于加强建设工程企业资质动态核查工作的通知》(建办市〔2024〕52号)等有关规定,经研究,决定开展全省勘察设计企业资质动态核查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核查范围
    (一)注册地在我省行政区域内,已取得省住建厅核发的工程勘察、工程设计资质的企业。
    (二)随机对工程勘察企业和工程设计企业分别按照10%的比例抽取。
    (三)全面核查具有煤炭行业资质及矿井、露天矿、选煤厂专业资质;化工石化医药行业资质及化工矿山专业资质;冶金行业资质及冶金矿山工程专业资质的企业。
    (四)重点核查发生质量安全事故、存在建筑市场不良行为记录及“挂证”行为专项治理中注册人员被撤销、吊销注册执业证书的,以及勘察设计年报、月报未按要求填报的企业。
二、核查内容
    按照《工程勘察资质标准》《工程设计资质标准》相应资质条件,核查注册人员和专业技术人员情况。
三、核查方式
    本次核查依托全省政务服务管理信息系统,采取“线上核查”方式开展。
四、结果处理
    经核查,对不符合相应资质标准的企业,责令限期整改,整改期限不超过3个月。整改期间企业不得申请建设工程勘察、工程设计资质的升级、增项等行政许可事项。整改后仍不达标的,依法撤回相应资质证书。
黑龙江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
2026年4月1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