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持续落实建筑工地蚊媒传染病防控工作的通知

 

各镇街(园区)住房城乡建设局(城市建设局),各有关单位(企业):

  为落实省、市蚊媒传染病防控工作部署,根据《东莞市爱国卫生运动和蚊媒传染病防控长效机制实施方案》要求,推动我市建筑工地爱国卫生运动和蚊媒传染病防控工作常态化长效化,现将有关工作要求通知如下:

  一、提高思想认识,压实防控责任

  各镇街(园区)住房城乡建设局(城市建设局),各有关单位(企业)要充分认识当前蚊媒传染病防控工作的重要性,迅速传达工作要求,细化防控任务,明确岗位责任分工。项目应成立防控工作小组,项目主要负责人全面统筹落实本项目蚊媒防控各项事务,建立健全工作机制,确保各项防控措施落地见效。

  二、科学开展统一灭蚊消杀行动

  4-5月,每周五开展1次工地爱国卫生统一行动,同步开展1次集中灭蚊行动,并根据疫情防控形势及最新工作要求,动态调整行动频次。要密切关注降雨天气,科学安排消杀时段,确保统一灭蚊消杀行动取得实效。

  三、强化工地环境卫生整治

  落实施工现场管理,每日清理各类垃圾,保持工地围墙内及周边干净卫生。及时清理各种容器、基坑、地下室、排水沟、沉箱等部位积水,清除蚊虫孳生地。落实生活区管理,生活区地面应全部进行硬化处理,空调水应统一排放至排水沟。宿舍内应保持干净整齐,安装纱窗,挂设蚊帐,并配备电热蚊香等驱蚊设备。设置专用晾衣区和生活垃圾收集区,垃圾日产日清。食堂应设置在远离厕所、垃圾站、有毒有害场所等有污染源的地方,并应保持墙面、地面整洁。卫生间定期清扫、消毒,排水管道应与市政污水管线连接,保持排水通畅。

  四、建立健全常态化防控工作制度

  建立防蚊灭蚊专项队伍,负责灭蚊消杀、卫生清洁、垃圾清运等工作。建立公示制度,每日在项目显著位置公示责任人、消杀、积水清理、垃圾清运等情况。建立消杀物资库,常备超低容量喷雾器、常量喷雾器、消杀药物等消杀器械,并对消杀药物使用情况进行台账管理。建立宣传培训制度,4月7日前各工地完成专项队伍培训,确保熟悉政策、掌握流程、规范操作。定期组织全员学习防控知识,张贴宣传海报,利用电子屏及广播滚动播放防控知识。加强参建人员健康监测,建立健康管理档案,对健康出现异常的人员进行登记,并尽快送医。

  五、强化督导检查,确保闭环落实

  各镇街(园区)住房城乡建设局(城市建设局)要将工地蚊媒防控纳入日常监管重点,主动靠前服务、加强业务指导,常态化督促建筑工地全面落实环境卫生整治、科学消杀等防控措施。市住房城乡建设局结合日常监督检查工作,对全市建筑工地开展重点抽查与专项督查,对防控措施落实不力、卫生环境较差的项目进行通报。

 

         东莞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2026年4月3日    

  (联系人:市安监站 何世轩,联系电话:2298132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