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发布工程建设标准《高压细水雾灭火系统技术标准》的公告

  公告〔2026〕17号

  现批准《高压细水雾灭火系统技术标准》为我省工程建设地方标准,编号为DBJ41/T074-2026,自2026年7月1日起在我省施行。原《高压细水雾灭火系统设计、施工及验收规范》(DBJ41/T074-2013)同时废止。

  本标准在河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门户网站(hnjs.henan.gov.cn)公开,由河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负责管理。

  附件:高压细水雾灭火系统技术标准.pdf

  2026年3月10日

  《高压细水雾灭火系统技术标准》解读

  根据河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的相关重点工作安排,组织编制的《高压细水雾灭火系统技术标准》已经审定通过,于2026年7月1日开始实施。

  一、编制目的

  高压细水雾灭火系统作为高效节水的自动灭火设施,在国内已有二十余年的发展历史,随着国家产业升级和既有建筑消防改造,2013年颁布的河南省《高压细水雾灭火系统设计、施工及验收规范》的局部内容已经不能适应现有工程项目的需要。为了保持规范的专业性和严谨性,使高压细水雾灭火系统技术规范更好地指导工程实践,由河南省建筑设计研究院有限公司和河南海力特装备工程有限公司联合其他单位对《高压细水雾灭火系统设计、施工及验收规范》进行修订。

  二、适用范围及特点

  本规范适用于河南省新建、扩建、改建工程中高压细水雾灭火系统的设计、施工、验收及维护。

  高压细水雾灭火系统可用于扑救下列类型的火灾:

  1 固体表面火灾;

  2 可燃液体火灾,可熔化固体物质火灾;

  3 电气类火灾。

  高压细水雾灭火系统不适用于扑救能与水发生剧烈反应或产生大量有害物质的活泼金属及其化合物的火灾。

  高压细水雾灭火系统技术的应用,除应执行本标准的规定外,尚应符合国家和河南省现行有关标准的规定。

  (一)注重协调统一。本标准符合现行国家强制性工程建设标准《消防设施通用规范》GB55036-2022的相关要求。本次修订对2013版细水雾地标中与现行国家标准《细水雾灭火系统技术规范》GB 50898-2013不一致的地方进行了调整,使本次修订的地标在整体上与国标协调统一。

  (二)注重结合工程实际。本次修订在GB50898要求的保护场所基础上,补充了一些新型应用场所,通过工程案例、实体火灾试验等,细化了不同应用场所、不同保护对象的高压细水雾设计参数,使得高压细水雾灭火系统的技术特点与工程项目实际能更好的结合,为我省高压细水雾灭火系统项目的设计、施工及验收提供专业性的依据和指导。

  (三)注重因地制宜。本次修订更加注重和我省实际情况相结合,做到因地制宜。

  三、标准目次

  1.总则;2.术语和符号;3.系统组件;4.设计;5.施工、调试及验收;6.维护管理。

  四、主要技术内容

  本标准修订的主要技术内容是:

  (1)将原标准中的第4章系统组件移到了第3章;原来的第5章操作与控制移到了第4章,作为设计中的一节。将原标准中的第6章施工、第7章调试与第8章验收合并为一章。

  (2)将原第3章中第3.1.2条高压细水雾灭火系统的扑救火灾类型、3.1.3条不适用火灾场所移至第1章的1.0.4条、1.0.5条。

  (3)梳理了第2章里的部分术语及层级关系。

  (4)补充了第4章细水雾系统的部分应用场所,优化了设计参数,对细水雾系统在防护冷却和防火分隔的设计参数做细化。

  (5)对施工、调试及验收的具体内容进行重新整理。

  详细章节内容如下:

  (一)总则。主要明确导则编制目的、适用范围及与其他标准的衔接等。

  (二)术语和符号。主要明确高压细水雾、高压细水雾喷头、高压细水雾灭火系统、高压细水雾消火栓系统、高压细水雾防火分隔系统、防护区、开式系统、全空间应用方式、分区应用方式、局部应用方式、闭式系统、湿式系统、预作用系统、响应时间等术语定义。

  (三)系统组件。主要明确了高压细水雾灭火系统的各个组件及其要求,包括:供水装置与水源、喷头和细水雾消火栓、分区控制阀、管道及附件等。

  (四)设计。系统的选用与设计,综合考虑保护对象的火灾危险性及其火灾特性、保护对象的特征、环境条件以及喷头的喷雾特性等因素。主要包括:设计基本参数、喷头选择和布置、系统水力计算、操作与控制等内容。

  (五)施工、调试及验收。系统施工划分为进场检验、系统安装、系统调试和系统验收四个分项工程,并应符合本标准附录D的要求。主要包括:进场检验、安装、调试等相关要求。

  (六)维护管理。主要明确了高压细水雾灭火系统维护管理的原则、维护管理人员、故障维修、问题处理、系统年检、季检、月检和日检等的要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