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工程总占地面积为8128m2,总建筑面积为90729m2(其中地下室面积17014m2,两层避难层面积为3701m2),总的建筑高度为标高178.8m(相对场地标高)。
本工程地上42层(包括两个避难层),地下室为三层,地上三层到屋面层的层高均为4.2m,地上一层和地上二层的层高为5.25m,地下三层和地下二层的层高为4.5m,地下一层的标高为7.5m。
设计标高±0.00m相当于绝对高程的4.5m。
本工程主楼采用框架—核芯筒型钢混凝土组合结构体系,其中核芯筒、劲性柱、劲性梁为内配钢骨的型钢混凝土结构,其余为现浇混凝土结构。本工程的钢结构即为型钢混凝土结构的钢骨,主要包括劲性钢柱、核芯筒体内的构造钢柱、劲性钢梁和核芯筒体内的构造钢梁,所有构件在加工厂内完成预制,现场定位安装。
本工程为超高层结构,根据总包和监理总体划分,地下和地上部分的钢结构分别划入地基与基础工程分部工程和主体结构分部工程中,均做为一个子分部工程。
本工程使用的钢板板厚有部分超过40mm,分别为40mm、50mm和55mm,且有Z15性能要求,根据规范需进行原材料的复验。
本工程中连接形式中有高强度螺栓连接,根据规范要求需进行抗滑移系数的试验和紧固轴力的复验。
另外本工程采用的焊接形式为我公司首次采用的焊接形式,根据规范要求需进行相对部分的焊接工艺评定。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