规划建设净用地面积61290.46平方米,规划总建筑面积276078平方米,其中住宅建筑面积108591.8平方米,932户,非住宅建筑面积108600平方米,地下二层,地下建筑面积约58886.2平方米,总容积率3.5,机动车位1801辆,非机动车位1639辆,全民健身所610平方米。
本工程桩基础设计为人工挖孔桩。其中,8#楼387根,5#楼157根,6#楼109根,2#楼374根,2#、5#、6#、8#楼与1#、3#、4#、7#楼之间139根。人工挖孔桩设计桩身砼强度等级为C25,混凝土护壁强度等级为C25,桩长为6m~9m之间,最小桩长不小于6.0m,桩尖进入中等风化泥岩层不小于1.0m。桩基础持力层中等风化泥岩,桩端土极限端阻力标准值 qpk=4000KPa,岩石天然单轴抗压强度标准值为4.69MPa。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