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规范由中华人民共和国住房和城乡建设部第258号公告批准,编号为GB 50493-2009,自2009年10月1日起实施。其中3条(款)为强制性条文,必须严格执行。
本规范共6章,主要内容包括:总则,术语,一般规定,检(探)测点的确定,可燃气体和有毒气体检测报警系统,检(探)测器和指示报警设备的安装。本规范附条文说明。
本规范适用于石油化工企业新建、扩建及改建工程中可燃气体和有毒气体检测报警的设计。
1 总则
2 术语
3 一般规定
4 检(探)测点的确定
5 可燃气体和有毒气体检测报警系统
6 检(探)测器和指示报警设备的安装
附:条文说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