图集第2-12页,框架柱在剪力墙上生根时的构造做法,采用“”柱与墙重叠一层"或“柱纵筋锚固在墙顶部时柱子根部的构造需要设计指定选用哪种做法(a)或(b):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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计算剪力墙约束边缘构件时,是否计入水平分布筋由设计指定,计入的墙水平分布筋的体积配箍率不大于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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扶壁柱、内墙是否作为地下室外墙的平面外支承应由设计人员根据工程具体情况确定,并在设计文件中明确;是否设置水平非贯通筋由设计人员根据计算确定,非贯通筋的直径、间距及长度由设计人员在设计图纸中标注;当扶壁柱、内墙不作为地下室外墙的平面外支承时,水平贯通筋的连接区域不受限制。




图集第2-43页,悬挑梁上部设有第三排钢筋时,第三排钢筋的伸出长度应由设计指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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图集第2-50、51、56、57页,板的上部纵向钢筋在端支座的构造按较接设计,还是按充分利用钢筋的抗拉强度设计。一般设计中按铰接处理,当支座的梁宽度较大时,可按固接处理,按充分利用钢筋的抗拉强度设计。
图集第2-51页,板端部支座为剪力墙墙顶时的构造做法选用。板端部支座为剪力墙墙顶时,图(1)、(2)、(3)做法由设计指定。